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竞租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定于2022年8月22 日下午3: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使用权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元/月/平方米) |
物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
竞租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备注编号 |
租金递增幅度 |
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 |
497.70平方米,(其中实用面积401.56平方米,公摊面积96.14平方米) |
2022年9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
11 |
5 |
30000 |
12080011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 |
二、资产经营用途:适用于商业、办公,不得用作养老方面用途,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
三、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优先权
本项目优先承租人为:无,在申请竞投登记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
五、瑕疵
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中标人只能按现状使用,不得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具体瑕疵详见附件。
六、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
七、领取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
2.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7:0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自然人领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领取: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④委托代理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分公司参与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须盖竞租单位公章)
八、缴纳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下午5:00前(以金额到账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之一,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在转账摘要上注明“12080011”字样,若转账单上没有相应备注,则视为无效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63733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罗南支行
九、提交竞租相关资料
1.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下午5:00。
3.提交要求:
(1)竞租人(单位)缴纳竞投保证金后,请携带《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瑕疵告知书回执》及身份证证明材料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提交竞租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交齐竞租相关资料并确保递交资料信息准确无误,而交齐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非等同于满足了合格、有效竞租人的基本条件,竞租人的合格性资格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招租人共同审核的结果为准,届时于开标现场公布。
十、召开竞租会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下午3 :00
3要求:具有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租,逾期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或逾期未参与竞租会的恕不接受竞租。
十一、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租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二、其他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所产生的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完成支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竞租规则,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出现弃标的情况,则竞租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测绘费用均不给予返还。第三方测绘公司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市全汇测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三水城郊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05274547
资产名称 |
测绘费(元) |
上元村商务中心3楼一区 |
775 |
2.因流标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无中标人的,测绘费用于流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完成垫付,在再交易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向最终承租人收回该笔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98207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委会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附件:瑕疵披露告知书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2年8月12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19号文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2〕29 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为 17892 ㎡(1.7892 公顷,约 26.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39800 ㎡,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住院楼,精神病防治住院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 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31800 ㎡,其中地面面积 21600 ㎡(门诊医技综合楼面积 13500 ㎡,平疫结合住院楼 7500 ㎡,架空连廊 350 ㎡,连接门诊医技综合楼和平疫结合住院楼,液氧站面积 50 ㎡,医疗废物暂存间 100 ㎡,生活垃圾暂存间 100㎡),地下室 1 层,地下面积 10200 ㎡。项目二期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8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 ㎡,包括一栋 6 层精神病区住院楼,建筑面积 7800 ㎡;架空连廊200 ㎡,连接一期连廊和精神病区综合楼。
2.3 服务周期:60 个日历天,要求:
(1)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设计修改、项目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等,同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等);
(2)完成施工图各专业深化设计,并负责完成规划、消防、人防报批、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部门审核工作。(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设计概算提供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等。)
(3)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提供BIM工作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BIM模型及信息录入,进行BIM深化施工模型,建立BIM协同与管理平台(BIM平台),提供其他参加单位的信息模型接口等。(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BIM 模型(*.rvt)等。)。
(4)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组织评审、审批成果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BIM技术应用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以及BIM成果文件。
(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①包括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氡浓度检测等审查所需提供的检测项目)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建筑工程专项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②BIM技术应用:按照《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导则》,设计阶段应用、施工阶段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创建BIM模型、碰撞检查、完善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化BIM模型、沟通协调、进度控制、协助工程量统计和造价管理、施工方案模拟、施工指导、材料过程控制、下料优化、工程档案管理、竣工模型、运维数据维护等为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所有BIM应用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及服务应符合《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管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工程项目共分两期实施,两期总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24116.31万元,勘察设计费及BIM技术应用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89.2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4.93万元,BIM技术应用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9.3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2 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须具备建筑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含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8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778327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 编:528100
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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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老沙工业区铺位1号等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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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交易底价 |
老沙工业区仓库3号:30元/月/平方米 其他铺位:50元/月/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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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情况 |
地块名称 |
中标人 |
中标价 (元/月/平方米) |
是否中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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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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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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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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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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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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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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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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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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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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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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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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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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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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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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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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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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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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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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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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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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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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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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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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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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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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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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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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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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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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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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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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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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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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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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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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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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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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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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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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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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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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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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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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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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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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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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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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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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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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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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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铺位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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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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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沙工业区仓库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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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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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交易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5393861 |
||||
四 |
公示期限 |
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 |
||||
五 |
合同签订 |
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六 |
投诉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电话:0757—82525762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村南星经济合作社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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