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2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正在招标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
服务佛山经济社会发展
佛山市2022年度
社科规划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啦!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题设置
1.佛山市2022年度社科规划课题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从公告项目选题中挑选(详见后文)。
3.青年项目和共建项目的申报不受本公告项目选题限制,允许在遵循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规律原则上自行设计选题。应用研究课题着重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鼓励从《佛山市2022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选题指南》(详见公告原文附件2)中择取进行研究;基础研究课题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4.本年度设重大项目5项,重点项目11项,青年项目20项, 共建项目若干项。具体项目数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酌情调节。
以上项目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5.为增强研究的应用性、针对性,申报重大项目的,在通过专家评审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课题论证会。
二、申报要求和办法
01、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机关、企业工作人员可不受此限制),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条件。
所有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
青年项目经专家评审后,不能获得青年项目立项的,其项目申报符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申请人同意可择优转为共建项目。
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出现空缺时(无人申报或达不到立项要求),可从紧扣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申报项目中调剂立项。
02、申请人可从http://218.13.22.109:8080/登入,或从“佛山社科理论网”(www.fsskll.org.cn)点击“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链接进入,并根据公告要求在线填写申报(在线申报时请申报人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申报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业务联系人:曹女士0757—83033715;网络技术服务:王工,15627237295。
03、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含党校)需按公告规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其他单位申报人直接在线申报(单位列表中若没有您的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由市社科联进行审核。
04、经评审结束和公示后,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各1份。各单位盖章后,按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经济类、社会管理类、教育法学文化类”顺序整理,统一报市社科联,再由市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
05、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106室,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kyb@foshan.gov.cn。
三、评审、立项与管理
1.佛山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按学科分类甄选相应专家,采用专家个人独立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审议、公示等程序,正式公布。
2.以《佛山市2022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选题指南》(详见公告原文附件2)所列题目或方向(可酌情修改)开展研究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申请延迟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本年度项目最迟2023年3月底前完成结项),否则作撤项处理,并追缴前期的资助资金。
4.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佛山市2022年度社科规划项目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
一、重大项目:
1.如何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佛山营商环境制度改革
2.佛山如何争当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领头羊
3.如何促进佛山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以引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为突破,增强佛山产业体系的完整性
5.佛山如何传承岭南广府文脉,推动文化润城战略
二、重点项目:
1.双区驱动机遇下,怎样提升佛山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
2.如何建设佛中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
3.新形势下佛山如何发挥制造业优势,在“双循环”格局中力争上游
4.佛山加强与横琴粤澳合作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战略互动研究
5.佛山应如何在“一核一带一区”中凸显制造业中心城市的带动功能
6.如何强化佛山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
7.乡村振兴背景下,佛山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思考
8.怎样立足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佛山数字经济
9.佛山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之路径探索
10.用好地方立法权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11.佛山制造与工匠文化研究
司机朋友们注意!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4月1日起有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大家常见的:
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发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在这次调整中
与私家车出行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1.招标条件
莲塘村村口公厕和莲园公厕改造项目(第二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项目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莲塘村村口公厕和莲园公厕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85万元。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莲塘村村口公厕和莲园公厕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公厕工程及 旧公厕拆除、广场砖铺设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4340.0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清单包干 √ 固定总价。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投标人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款项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以下资料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准备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打印件(须包含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页面);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核查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3报名时间及地址:2022年2月17日8 时30分起至2022年2月23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1座基德福创新园A41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25805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单位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莲丰一路东15号莲塘行政服务中心。
5.2招标单位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莲丰一路东15号莲塘行政服务中心举行开标会议,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或核对当时未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6.1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6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公告栏、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发布。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
9.3本工程不组织实地踏勘施工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场;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场。
6.每个响应供应商最多允许2名代表参加开启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莲丰一路东15号莲塘行政服务中心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1座基德福创新园A416 |
联 系 人: 陈小姐 |
联 系 人: 梁小姐 |
电 话:0757-82519112 |
电 话: 0757-82580536 |
传 真:/ |
传 真: 0757-8258053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12659491@qq.com |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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