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至2026年大沥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2044
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6年大沥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 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3-1
品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4-1
品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 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5-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
2、如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合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
2、如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财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联系方式:0757-85583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20-83224833
项目概况
高明大道以南、沧江路以东(海口宅基地)地块平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2798
项目名称:高明大道以南、沧江路以东(海口宅基地)地块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4,323.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大道以南、沧江路以东 (海口宅基地 )地块平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4,323.3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1)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2)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 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2)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大道以南、沧江路以东 (海口宅基地 )地块平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大道以南、沧江路以东 (海口宅基地 )地块平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9)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记录名单;及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以磋商小组于磋商当天进行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否则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2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31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于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补贴条件:
处于毕业学年的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2.属特困人员;
3.属残疾人;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备注:由学校代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三、实施机关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学校申领此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应到各区执行,具体根据学校注册地址确认)
四、申请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三)身份证明材料:
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提交相关证明(其一):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属于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人认定证件;
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学籍证明。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求职创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求职创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