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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张槎街道海口村商贸城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04     人气:816     来源: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海口村商贸城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海口村商贸城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口村商贸城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人民币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以及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施工总工期暂定为345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海口村商贸城项目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防雷、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消防、绿化、高低压配电房迁移安装等以及本项目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本项目拆除原有商铺2548.21m2,拆除原有厂房4903.77m2。再新建商贸城,建筑面积约24961.53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167053.62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诚信管理系统中企业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相关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自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开标前交易所不提供投标保证金查账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2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办事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创亿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1座804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尹工、吴工

电    话:0757-82277840

电    话:0757-83137890

电子邮件:chuangyig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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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海口村商贸城项目监理.zip

  
2022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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