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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04     人气:55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投审〔20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投审〔202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明政数监管核【2022】10号核准,现对该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与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新干线机场段)同步建设,途径杨和镇北部豸岗片区和荷城街道西安、三洲片区(南片),主要为16处高铁线位与路网交叉节点共建中的道路部分,其中快速路1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2处、主干道2处、次干道2处、支路 9 处,道路总长约 2.8km。建安费约2.1067亿元,总投资约为 2.9375亿元。


具体16处交叉节点的道路概况如下表:


2.3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涵、路基、排水、电气、交通、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确认为准)的施工期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的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投标人中标后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


2.4.2本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36,324.97(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 监理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2022 年 10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15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


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要求和说明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1 月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24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24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即可离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7-882115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霍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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