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物业竞租(2022年第9期)竞租结果公告
出租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交易机构: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交易地点: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交易时间:2022年11月4日
序号 |
物业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底价 |
中标价 |
租期 (年) |
中标人 |
备注 |
||
月租金单价 底价(元/平方米)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月租金单价 中标价(元/平方米) |
月租金总价 中标价(元) |
||||||
1 |
丝厂路8号首层(原信用社)商铺 |
141.45 |
30.00 |
4244.00 |
60.00 |
8487.00 |
3 |
管其将 |
|
2 |
丝厂路旭日街1号铺位 |
80.30 |
40.00 |
3212.00 |
40.00 |
3212.00 |
2 |
潘鉴祥 |
|
3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3储物室 |
10.81 |
10.00 |
108.10 |
10.00 |
108.10 |
3 |
何少芳 |
|
4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4储物室 |
10.66 |
10.00 |
106.60 |
10.00 |
106.60 |
3 |
何少芳 |
|
5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7储物间 |
6.66 |
10.00 |
66.60 |
10.00 |
66.60 |
3 |
潘瑞华 |
|
6 |
解放路31号首层楼梯口 |
6.00 |
77.00 |
462.00 |
77.00 |
462.00 |
3 |
刘润喜 |
|
7 |
解放路37号夹层之27 |
7.60 |
10.00 |
76.00 |
10.00 |
76.00 |
3 |
谭耀光 |
|
8 |
人和路永康楼首层7号之1车库 |
43.68 |
36.30 |
1585.58 |
36.30 |
1585.58 |
3 |
钟连花 |
|
9 |
人和路永康楼首层4号车库 |
18.04 |
18.19 |
328.15 |
- |
- |
2 |
- |
流标 |
10 |
建新路教工楼402房 |
58.90 |
11.00 |
647.90 |
11.00 |
647.90 |
3 |
胡永达 |
|
11 |
建新路教工楼401房 |
58.90 |
11.00 |
647.90 |
11.00 |
647.90 |
3 |
陈永信 |
|
12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1 |
21.68 |
10.00 |
325.40 |
10.00 |
325.40 |
3 |
关永坚 |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10 |
10.86 |
||||||||
13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2 |
11.20 |
10.00 |
112.00 |
10.00 |
112.00 |
3 |
关颂章 |
|
14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5 |
7.15 |
10.00 |
71.50 |
10.00 |
71.50 |
3 |
关妙苹 |
|
15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7 |
10.97 |
10.00 |
181.20 |
- |
- |
3 |
- |
流标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6 |
7.15 |
||||||||
16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 |
4.54 |
11.00 |
49.94 |
11.00 |
49.94 |
3 |
潘雪萍 |
|
17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2 |
4.70 |
11.00 |
51.70 |
- |
- |
3 |
- |
流标 |
18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3 |
4.45 |
11.00 |
48.95 |
- |
- |
3 |
- |
流标 |
19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1 |
4.42 |
11.00 |
48.62 |
- |
- |
2 |
- |
流标 |
20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4A |
4.49 |
11.00 |
49.39 |
11.00 |
49.39 |
2 |
邓欢荷 |
|
21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3 |
6.45 |
11.00 |
70.95 |
11.00 |
70.95 |
3 |
麦财成 |
|
22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7 |
7.79 |
11.00 |
85.69 |
11.00 |
85.69 |
3 |
潘智杰 |
|
23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 |
6.40 |
11.00 |
70.40 |
11.00 |
70.40 |
3 |
谢金雄 |
|
24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2 |
6.04 |
11.00 |
66.44 |
11.00 |
66.44 |
3 |
覃代宣 |
|
25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15 |
5.71 |
11.00 |
62.81 |
11.00 |
62.81 |
3 |
关静君 |
|
26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3 |
10.72 |
10.00 |
107.20 |
- |
- |
3 |
- |
流标 |
27 |
紫洞大街66号(新67号) |
34.88 |
10.00 |
348.80 |
10.00 |
348.80 |
3 |
陆志松 |
1.招标条件
朗宝二期工业厂房四升级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英明联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为本项目的室外电气工程及室内电气工程,具体为电缆保护管、电缆井、电箱、桥架、线槽、电缆、电线、配管、灯具、开关安装等。
2.3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交付使用止共35日历天,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叁仟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可超过中标价的10%。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为本项目的室外电气工程及室内电气工程,具体为电缆保护管、电缆井、电箱、桥架、线槽、电缆、电线、配管、灯具、开关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2.4.2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为1075290.44元,最高投标限价为989267.21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11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22 年11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交易须知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交易所;
5、进入交易所前,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禁止进入交易所;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谢谢配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英明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禅城区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
联 系 人:招先生 |
联 系 人:何先生、王先生 |
电 话:0757-82519022 |
电 话:0757-83130918转8825或8835 |
传 真:0757- |
传 真:0757-831309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yd966@qq.com |
2022年11月4日
各投标单位:
现对海口村商贸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答疑与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与澄清修改内容:
1、《设计部分评分细则》2.2.4(2)
原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
2、招标公告附件概算审核报告书中设计单位名称有误,以招标公告附件初步设计图纸中名称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注:本《招标答疑通知》是对原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同一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招标答疑与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创亿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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