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小黄圃民乐市场完成升级改造,以全新面貌开门迎客
11月11日,容桂小黄圃民乐市场以全新面貌开门迎客的重要日子。历时4个月、投入1300万元,小黄圃民乐市场完成升级改造,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干净、舒适、安全、便利的购物环境。
农贸市场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省、市、区、镇(街道)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2021年12月9日,顺德区印发《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工作。今年,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纳入2022年街道“揭榜挂帅”榜单,集中力量破解民生难点。
为改善市场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小黄圃社区主动揭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小黄圃民乐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小黄圃社区党委书记吴劲翔表示,市场管理是困扰社区工作的痛点、难点,也是市民群众的吐槽点,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势在必行。
小黄圃民乐市场是一个有着近30年历史的老旧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服务周边超过7万名市民。由于年代久远,小黄圃民乐市场设施设备陈旧落后,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经过调研分析,佛山市顺德区置富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合佛山星级农贸市场标准对小黄圃民乐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五星级”智慧现代街市。
在容桂街道相关部门、小黄圃社区的持续推进下,小黄圃民乐市场于近日完成升级改造,以全新面貌开门迎客。整个升级改造过程历时4个月,耗资1300万元。现在的小黄圃民乐市场,布局合理、环境舒适、干净卫生,公共区域配有中央空调、智能溯源电子秤、电子显示屏、农残检测系统、三级分离排污系统、独立新风系统和净味系统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套2200平方米大型停车场,为市民创造清爽、舒适、安全、便利的购物环境,树立市场经营新典范。
吴劲翔表示,小黄圃民乐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后,不仅能够增加集体收益,更重要的是重振社区居民对本地农贸市场的消费意欲和信心,塑造一个近者悦、远者来的地标。未来,小黄圃社区党委将坚持党建引领,抓机遇、补短板、谋发展,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和美家园。
日前,《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分2个年度共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其中第一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支持5万元,次年仍在该平台支持5万元。
《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改革,经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直接拨付至企业单位。
全文如下:
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佛山市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佛山市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规模根据市级财力状况设置上限,超出部分由各区负担。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分别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其中: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根据每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要求,制定并公布专项资金领取指南,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三)将本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和个人改革,经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直接拨付至企业单位;
(四)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监督项目实施;
(五)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专项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工作,以及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市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审核市发展改革部门报批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决算;
(二)按照经市政府批准后的分配方案按规定下达和拨付资金;
(三)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专项分配方案调整、收回统筹使用等相关工作;
(四)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按规定选择重点项目实施抽查评价;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接受市级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 支持对象及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2021年—2023年度内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因出现关停、注销、行业变更、外迁或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分2个年度共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其中第一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支持5万元,次年仍在该平台支持5万元。
第三章 资金领取、审批及拨付
第七条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区有关部门提供2021年-2023年期间辖区内纳入联网直报平台及次年仍在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名单,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符合奖励范围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名单进行核实确认,企业单位不需要申报。
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局根据确认的企业单位名单拟订扶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将资金发放到企业单位。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十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公开如下信息:
(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和“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专项资金领取指南;
(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仅为市级财政专项支持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培育发展,各区可结合实际另行研究推出相关培育支持政策。企业单位对信息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的,追回专项资金,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企业从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停止其领取专项资金的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此前政策措施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未在年度领取期内领取的企业单位,其当年领取资格自动作废。
1.招标条件
大良山水路南段建设工程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南端衔接即将改造的德胜西路,向北止于一座未征拆的 5 层高厂房围墙边,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约139.5米,道路标准宽度为 25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85284.1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本项目大良山水路南段建设工程,本工程南端衔接即将改造的德胜西路,向北止于一座未征拆的 5 层高厂房围墙边,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约139.5米,道路标准宽度为 25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道路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新建人行道,新建非机动车道及新建道路附属结构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排水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雨、污水排水以及检查井的砌筑及室外管道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给水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球墨铸铁管及直缝卷焊钢管的敷设和阀门井的砌筑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照明部分主要内容包括:8米高低位双臂灯杆安装,10米三头灯灯杆安装,照明控制箱的设置及相应路灯电力线路的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绿化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包含新栽乔木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ü综合单价包干o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注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要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5月至 2022 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若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756-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阮小姐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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