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单位手持、车载集群终端基站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手持、车载集群终端基站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一座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 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CZFZ-W1003
项目名称:手持、车载集群终端基站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内容:
在佛山某部建立数字集群无线指挥调度系统,项目预算700000.00元(人民币柒拾万圆整)。要求所投物资为国产知名品牌设备,用于满足日常管理、勤务通信和无线调度等需求,具备语音通信、数据通信及位置定位显示等功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资、港澳台独资或其入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注: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其制造商均须符合本项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有效。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 14 日至2022年11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一座801室
方式:具体报名登记详见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 6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一座801室(开标室)(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凭以下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1.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外资、港澳台独资或其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⑥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
1.2选择以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携带“1.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一座801室)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1.3选择以线上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将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①邮件主题格式:“ 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635247270@qq.com。
③报名费通过邮件发送报名资料后缴纳。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某单位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3号一座801室
联系方式:0757-82960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7-82960864
1.招标条件
大良山水路南段建设工程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南端衔接即将改造的德胜西路,向北止于一座未征拆的 5 层高厂房围墙边,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约139.5米,道路标准宽度为 25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85284.1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本项目大良山水路南段建设工程,本工程南端衔接即将改造的德胜西路,向北止于一座未征拆的 5 层高厂房围墙边,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约139.5米,道路标准宽度为 25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道路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新建人行道,新建非机动车道及新建道路附属结构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排水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雨、污水排水以及检查井的砌筑及室外管道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给水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球墨铸铁管及直缝卷焊钢管的敷设和阀门井的砌筑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照明部分主要内容包括:8米高低位双臂灯杆安装,10米三头灯灯杆安装,照明控制箱的设置及相应路灯电力线路的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绿化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包含新栽乔木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ü综合单价包干o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注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要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5月至 2022 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若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756-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阮小姐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大良古鉴纵三路(纵二路至大福路段)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大良古鉴纵三路(纵二路至大福路段)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大良古鉴纵三路(纵二路至大福路段)建设工程 ,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项目起点为大福路,终点为纵二路。拟建道路为城市支路,全长 169.403m,宽 15m。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89973.32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5月至 2022 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11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9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大良街道办事处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先生、吴先生
电 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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