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要当心,规范操作莫大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高空作业工伤预防公益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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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2022年“温暖回家路”活动掠影
01
动车专列安排(免费)
1.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2.车次:广州南—南宁东 D3614次(13:14-16:38);
3.对象:广西在粤退役军人(可携带家人,需为直系亲属);
4.经停站:梧州南、桂平、宾阳、南宁东。
02
报名要求
1.购票实名制;
2.携带身份证、退役军人身份证件进出站乘车;
3.一切听从指挥安排;
4.统一在广州南站上车;
5.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18时。
03
具体要求
1.报名格式: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终点站、备注;
2.全程佩戴口罩,个人为自己的安全负全责;
3.明确要求,规范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4.严格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确保安全。
届时主办方会举行欢送和接站仪式,欢迎广西在粤退役军人携家人积极报名
报名电话:
程道康 18926611856
咨询电话:
胡艺译 18777223389
李俊航 18929585539
刘 华 18928909638
谭栋元 13928713456
(ps:以上电话微信同号,可发信息或添加微信,请注明:温暖回家。)
▲2022年“温暖回家路”活动掠影
关爱老兵,“益”起行动
请大家互相转告
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抗原试剂、退烧药、感冒药……近期,随着市民对防疫医疗器械及药品的需求增加,社会上出现个别经营主体、药品批发企业等哄抬价格的行为。对此,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把关,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去年以来共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20余宗,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
“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卖高价抗原试剂的,比外面正规渠道售卖的贵了一倍多!简直就是欺骗消费者!”去年12月中旬,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同德街某美甲店私自高价出售抗原试剂。根据线索,该局执法人员于当天立即前往涉事地址进行调查。
经查,该美甲店负责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以每支13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抗原检测试剂,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从事无证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需由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无独有偶,去年12月29日,白云区两家药品批发企业因涉嫌哄抬物价被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广州某医药有限公司于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从上游厂家分三批购进小柴胡颗粒(3g*18袋),购进价格均为9.5元/袋,销售(批发)价格为12元至15.8元不等。自去年12月14日起,其在购进价未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批发)价格。该公司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在进货价格等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大幅提高销售价格。确因进货价格等经营成本上涨导致销售价格上涨的,销售价格的涨幅不得明显高于进货价格等经营成本的涨幅,且进销差价率不超过同地区、同行业、同时期、同种商品的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
去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民生商品、药品、医疗用品的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20余宗,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10宗。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药店、上游供货企业等全链条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群众营造健康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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