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
这份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佛山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农贸市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提醒告诫书
各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方):
为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抓好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入门三件事”要求
(一)要在所有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进场扫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入门三件事”的提醒标识,提醒入场人员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在出入口监督落实情况。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一律不予入场。
(二)要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测温设备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逢入必检,严禁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入市场。
(三)要加强入场人员扫码登记管理,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设立台账、逐个登记,严禁红码、黄码人员进入市场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加强入场人员佩戴口罩的检查提醒,提供一定数量的口罩供有需要的入场人员使用,并安排专人加强市场内部巡查,及时对场内人员(含农贸市场内部从业人员)没有规范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提醒并督促立即改正。
二、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要求
要加强农贸市场内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档口的日常管理,确保相关档口从业人员作业期间规范佩戴手套、配备专用工(用)具或提供一次性手套供消费者拣选夹取。
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要求
要加强农贸市场内部从业人员(含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确保市场内部从业人员全部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
四、严格落实清洁消毒要求
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洗消用品进行清洁消毒,建立清洗消毒台账,确保农贸市场安全卫生整洁。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不能丝毫松懈!经本次提醒告诫仍违反上述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佛山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7日
为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统一部署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是行动“快”。
3月6日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春雷”行动要求,迅速在全市随机抽取100多家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实抓牢佛山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严防新冠肺炎病毒“物传人”风险。
本次“春雷”行动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市局检查组共检查了农贸市场102家,其中,禅城区20家、南海区20家、顺德区20家、高明区20家、三水区22家。
未严格落实“入门三件事”有55家,其中禅城12家、南海9家、顺德9家、高明14家、三水11家。
市场内部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市场有39家,其中,禅城13家、南海1家、顺德6家、高明8家、三水11家。
市场内部分经营者销售的产品未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市场有11家,其中,禅城1家、南海3家、顺德1家、高明6家。
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未做好个人防护,禅城2家。
二是监管“准”。
此次专项检查紧扣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市场开办方是否按要求落实“入门三件事”、是否有售卖非法来源的商品、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是否做好个人防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市场开办方的防控责任,共同推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查处“狠”。
农贸市场是人员流动大、空间相对封闭的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在其他地市的最近查办的典型案例中发现农贸市场开办方在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上仍然做得不够到位,在我市本次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农贸市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扎实,存在防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防控思想有所松懈、“入门三件事”落实流于形式、部分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档口没有张贴随附追溯码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商家整改,同时对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市场进行曝光,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市市场监管局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严惩违法违规商家,织牢我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安全网。
佛山五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市场清单:
各位街坊朋友们
千万不要购买或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属性的按照机动车来处理,即无证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罚。所以,千万不要购买或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新标准最高车速设为25km/h
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为55kg
最大电机功率为400W
有脚踏骑行功能
针对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蓝色、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我市道路通行。未按地方规定在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法制意识,3月16日下午,市医保局顺德分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召开医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暨法律培训会,既有宏观角度的形势分析,也有实操的指导,进一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此次培训会特邀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黎展贞对医疗保障基金形势及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梳理。市医保局相关人员杨屹弘对医疗保障领域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会上,授课老师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政策研讨和现场答疑。
据悉,自2019年以来,市医保局顺德分局开展了以轻病住院、分解住院、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仪器设备、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上班期间住院、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多项行动,接受国家、省、市飞行检查3次。三年来,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000余家,处理违法违约600余家。追回医保统筹支付基金、处违约金及罚款共计2600余万元。其中,去年通过重拳打击欺诈骗保,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涉嫌刑事犯罪的欺诈骗保案件。目前,该案件已入选省医保局10起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田国军对顺德去年基金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提出要求,强调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维护全体参保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民心工作,保护好人民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障部门的政治任务和重要使命。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黎展贞介绍,今年4月份是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宣传月,此次培训会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展,她勉励市医保局顺德分局继续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大胆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要以法律、法规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查,保证医保基金用到真正有需要地方,真正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副院长胡兆允表示,本次培训让他们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掌握了合理使用基金的规则。
市医保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市医保局顺德分局将按照此次培训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深入现场开展检查行动,始终保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行、行业自律与专项整治并重的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守护好人民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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