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揭牌
2月8日,中山大学-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广州市疾控中心正式揭牌。广州市市长郭永航、中山大学校长高松出席活动,副市长赖志鸿主持活动。
据悉,中山大学-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包括“一班一队一院一中心”,即“医防管”三栖人才实验班、中大-广州市流调志愿服务队、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和中大公卫-广州市疾控疾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联合研究中心,将建设成为国家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
郭永航表示,希望中山大学发挥学科专业、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交流合作,丰富共建内涵,组织更多优秀学子到示范基地参加培养锻炼。广州将全力为基地建设提供最优服务保障,推动基地建设成为全国、全省校地合作培养人才的标杆典范。
高松表示,希望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广州市疾控中心的全体同仁凝心聚力、铆足干劲、乘势而上,共谱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落实“清单外无审批”、支持项目“拿地即开工”、城市更新优化项目审批流程……2月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市区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八大服务承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步公开市区住建部门的热线电话。
对疑难问题实施“会商”,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
新年伊始,为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诚信形象,市住建局公开向社会发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八大服务承诺,同步公布市区住建部门的热线电话,方便市民和企业办事咨询。
根据服务承诺,广州住建系统将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政务集成服务、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制等要求,实施无纸化、零跑动审批。面对服务对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和一次性告知;业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严格依照法定审批时限或对外承诺时限内办结。
同时,靠前开展暖企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调研指导扶持,积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重大疑难问题实施“会商”制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坚持审批“做减法”,落实“清单外无审批”
按照服务承诺,市区住建系统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清单外无审批”,动态更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办理相关业务,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
服务承诺明确,支持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完善施工许可分阶段审批机制,做好施工许可与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融合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节点之间的无缝衔接,全面实现施工许可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
此外,豁免既有建筑办公场所装饰工程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装饰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及报监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
广州住建系统还将进一步加大“承诺制”审批力度,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许可、消防审批、预售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主要涉企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承诺制审批。
城市更新优化审批流程,“拆、治、兴”并举
今年,广州将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全市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重点推进17个城市更新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市区住建部门承诺,坚持“拆、治、兴”并举,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细化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同时,住建系统将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全面实现施工许可证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增加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申报系统查重、检索等功能,实现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的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申报平台。根据服务承诺,广州住建系统将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零出关”办理,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支持南沙审批提速的十条措施》(下称《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提升南沙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33.95平方公里区域评估
《措施》主要包括——
深化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行区域综合评估,统筹明珠湾管理局和产业园管理局组织开展横沥岛尖区块、庆盛枢纽区块、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和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共计33.95平方公里的区域评估工作,明确评估事项包含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考古调查、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地震安全、雷电灾害风险、气候可行性论证。
优化建筑工程第三方技术审查。明确技术审查标准和流程,完善房屋建筑类项目技术审查清单,并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依托技术审查平台,推行技术审查全流程网办,实现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技术审查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查询。
合并办理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实行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1.可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2.可建设用地面积虽然超过10000平方米,但仅建设一幢建筑物,且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类业务全流程网办
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深化信任审批和告知承诺办理模式,进一步缩时限、压成本、减材料,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
压缩市政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时限。将道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
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类业务全流程网办。依托电子印章应用,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大图纸业务可全流程网办,建设单位通过技术审查平台或格式自检软件上传加盖电子印章的图纸,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市民网页可查询下载加盖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和电子文证,真正实现全流程网办。
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
推行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零出关”办理。通过与港澳地区相关银行机构合作,在港澳银行设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网办服务点,实现不动产抵押人在港澳银行申请按揭购房或融资抵押时,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直接提交案件,实现跨境抵押登记一次性申办、“零出关”办理。
深化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进一步联动税务、住建部门,协同优化服务流程和业务支撑,通过全面推行增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可网上申办“交房即交证”服务,实现购房人在交房现场即可拿证,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申请人办理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实现存量房转移与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者存量房转移与抵押权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组合办理,无需申请人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优化招商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组建招商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小组,整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报建等涉及招商项目的服务保障职能,全程介入项目招商,确保项目用地各项业务环节贯通、专业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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