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司机驾照申领使用新规,4月1日起实施
各位街坊注意啦!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个部门规章
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01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02
此次修订部门规章,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将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为保证2个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1例,汕尾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深圳报告5例,东莞报告2例。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1例,来自韩国;佛山报告1例,来自新加坡;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6例,广州报告15例,5例来自所罗门群岛,2例来自韩国,2例来自吉尔吉斯斯坦,其余6例分别来自老挝、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巴林、尼日利亚和南非;佛山报告2例,分别来自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深圳报告11例,珠海报告5例,中山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出院67例,目前在院979例。
截至3月2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2464例(境外输入7839例),其中确诊病例6526例(境外输入3704例),无症状感染者5938例(境外输入4135例)。
韶关深夜紧急提醒: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
韶关深夜紧急提醒!3月25日乘坐Z236列车的旅客及相关人员立即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3月25日乘坐Z236(自广州东到哈尔滨)当晚22时左右在韶关火车东站下车的旅客,以及22:00-23:00左右在韶关火车东站旁沙县小吃、世纪超市、兰州拉面逗留的人员(含工作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居)委、所在单位、酒店电话报备,配合落实“三天两检”期间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韶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2年3月26日
国家卫健委:深圳、东莞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
3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介绍科学精准、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疫情仍在发展阶段,波及地市范围持续增大
当前全球新增确诊病例连续第二周反弹,我国新增本土感染者数量仍处于高位,波及地市范围持续增大,疫情仍在发展阶段。
要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
要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提高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科学组织核酸和抗原检测,推动感染者应收尽收、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彻底阻断疫情社区传播,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
北京、重庆、浙江等地疫情形势趋于平稳
山东省青岛、威海、淄博,广东省深圳、东莞等地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等地疫情形势趋于平稳。
国家医保局:
“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不高于每人次5元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
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合同人员2名,主要从事规划技术审查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专业要求:
地理学(A0705)、建筑学(A0813)、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6)、城乡规划学(A0833)、风景园林学(A0834);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B070502)、建筑学(B081001)、城乡规划(B081002)、风景园林(B081003)、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
6.需取得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相关工作经历时间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签订有关合同的,应遵守各相关规定,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公开招聘技术合同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并附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明确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现职务,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由于疫情常态化,报名以EMS快递方式报名(暂不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待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名地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人事股(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609室),联系电话:胡小姐,0757-83036358。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考试的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
(三)考试
1.面谈
面谈当日,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谈设面谈评价,根据职位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等情况综合分析,面谈分数不计入最终成绩。
2.笔试
笔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另行通知公告。面试对象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公告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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