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青春智慧,共话陈村未来
青企代表欧囯豪
“蝴蝶兰电商的发展要依靠我们镇供应链强的企业,希望政府引导解决快递成本较高的问题。”
教育线青年代表潘惠惠
“我老家是安徽的,已经在陈村工作10年了,陈村有着大都市的品质又保持着好生态”,希望政府能深挖本土文化,加大宣传,以官方身份入驻当下热门的社交平台,宣传特色文旅活动。”
机关青年代表刘峙畅
“目前镇内具有很多文娱地点以及新建场地,希望能够改善点与点之间的接驳,更好聚集起来打造文旅名片。”
为促进青年积极参与基层治理,鼓励青年为家乡发展献言献策,倾听青年声音,推动形成青春建功、家乡振兴的强大合力,2月6日,共青团陈村镇委员会委举行2023年陈村青年新春对话活动。陈村镇党委副书记韩军,陈村镇人大副主席、镇总工会主席、团镇委书记赖德华出席了本次活动,吸引来自机关、村(社区)、企业、医疗、教育、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等35名青年代表参加。
会上,首先由团镇委书记赖德华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厚植爱国情怀,矢志不渝跟党走,引领陈村青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以实际行动投身陈村高质量发展之路。并从陈村镇2022年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2023年工作部署方面与青年们共同学习《陈村镇政府工作报告》。
接着,各位青年代表围绕《陈村镇政府工作报告》踊跃发言,畅谈对陈村未来的展望,为推动陈村发展出谋献策。
最后,韩军副书记结合烟花盛会与在座青年分享永葆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并勉励青年:一是要做好实事小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九层高塔始于垒土,开展工作要具体、细致。二是坚持与一座城市共同成长。属于陈村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能够见证陈村的腾飞,并为之做出贡献,是青年光荣的使命与担当。三是坚持“学习、思考、尝试、完成”。通过学习明确目标,坚持思考找到路径,不断尝试最终完成目标。
青春奋进勇担当,大展宏“兔”向未来。接下来,共青团陈村镇委员会将创新形式开展更多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精准服务做好青年坚强的后盾,凝聚智慧集聚青年发展合力,为陈村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来源:共青团陈村镇委员会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2月8日,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日前佛山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加强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
《通知》指出,后续佛山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其中,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在实施住宅用地供应时,要将配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明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集中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集中停放场所及其充电设施的配建要求。
明确执行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
《通知》还明确了执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并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等设计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审图,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将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通知》还强调,后续各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建设产权单位、设施安装单位等,按照标准要求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而已完成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新建小区,则要视情况参照《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进行整改。
关注顺德发布视频号,掌握顺德最新资讯↓ 顺德发布 ,赞 200 扫码关注顺德发布与潮顺德抖音号 保存图片到相册,打开抖音搜索页扫一扫
来源:南方+、佛山住建
审校:林楚琪、罗倩娴、赵国平
编辑:佛山新闻网 何东婷
2月8日,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日前佛山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加强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
《通知》指出,后续佛山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其中,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在实施住宅用地供应时,要将配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明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集中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集中停放场所及其充电设施的配建要求。
明确执行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
《通知》还明确了执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并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等设计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审图,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将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通知》还强调,后续各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建设产权单位、设施安装单位等,按照标准要求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而已完成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新建小区,则要视情况参照《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进行整改。
保存图片到相册,打开抖音搜索页扫一扫
来源:南方+、佛山住建
审校:林楚琪、罗倩娴、赵国平
编辑:佛山新闻网 何东婷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病理和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SD)WZ0022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病理和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通检验类项目外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病理检验类项目外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通检验类项目外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合同包2(病理检验类项目外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9日 至 2023年02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81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69/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艳娇、刘志丰
电 话:020-37860569/37860563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