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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燕岗AGV机器人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2-11     人气:122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双燕岗AGV机器人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50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0日 0时0分~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27.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3.4.1】及【3.4.2】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要求设置。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香港专业人士备案资料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须具备: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 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2)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5.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3.4.1】及【3.4.2】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日 9时45分 - 2023年3月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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