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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文化街区旅游节点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2-19     人气:193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文化街区旅游节点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62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06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10时45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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