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参加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中新代表团分组讨论
3月8日下午,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到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中新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中,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产业发展、美丽圩镇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均衡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业科技入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赵国生认真听取代表们发言,并与大家互动交流、深入探讨,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希望各位代表履职尽责,认真审议工作报告,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增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赵国生强调,中新镇区位交通优越,人文底蕴深厚,区域价值优势正在凸显,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立足自身优势条件,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在全国千强镇排名中不断跃升。要在提升平台能级上下功夫,加快提升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能级,打造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提高中新科技园发展质量,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专心致志发展产业,持续增强发展势能,建设城乡融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宜业新城。要在加强地区联动上下功夫,主动强化与中新知识城联动发展,敢于认清差距不足,勤于学习先进经验,善于找准工作路径,更好推动地区发展。要在推动乡村振兴上下功夫,全面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充分利用福和片区资源优势,推动乡村产业能级提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在完善公共服务上下功夫,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补齐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短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增城区领导曾鸿斌、殷国良参加。
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报来《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广州市番禺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开展文物考古工作的请示》(番文物办〔2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番禺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化龙镇HL18J-01展贸城东侧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经济联合社:
报来《关于申请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区旧改项目(首开区)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区旧改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所报首开区属该项目的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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