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竹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竹寨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071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竹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4月18下午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竹寨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荔枝大朗 (土名)土地 |
64.34亩 |
1700元/亩/年 |
27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48年12月31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
50000元 |
按首年租金收取 |
种植林木、花卉、旅游观光农业等农业用途 |
每3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一年一交,先交租后使用,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租金;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1)中标人不得耕种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害的植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该宗地块不得进行土地硬底化、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2)为力争选出有实力的优质承包人,实实在在的开展我村的乡村振兴项目,实现村民早日致富,维护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本次交易的投标人或竞得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竞投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现代花卉农业项目经营资质和10 年(含10年)以上现代花卉农业生产经营经验。
2.竞投人在投标时应一并提供现代花卉农业项目建设详细计划,计划应至少包括对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政策的理解、项目定位、开发建设计划和保障性、时效性措 施等内容;该计划应结合竹寨社的实际情况,并应与竹寨股份社、石洲村委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充分沟通。
3.竞投人竞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除不可抗力或我社书面同意外,不得擅自终止项目开发,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权谋利,如有违反,除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给予我社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承包合同终止当年度承包金的三倍。
4.竞得者应致力将我社的承包土地纳入石洲现有现代花卉农业项目,连片打造成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承包期的头五年内投入现代花卉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项目的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头十年投入不少于6000万元,最终累计投入不少于2亿元。
5.竞投人竞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所产生税费须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缴纳。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商登记注册的竟得者,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运营本项目并依法纳税。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现代花卉农业项目经营资质和10年(含10年)以上的现代花卉农业生产经营经验。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
3.需提交的资料:
(1)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以自然人竞投的,必须由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80020000016597317,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45310104001757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39306010010017466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财务室,电话:0757-88825880。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汇款凭证(中标人还必须提供合同)到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2年4月18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8日15时00分前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
3、提供一份提供结合竹寨股份社的实际情况的现代花卉农业项目建设详细计划。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50元/亩/年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
招标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竹寨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45075552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今年以来,乐平抓好“两个示范村”建设,以“南三”协作为契机,争取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全力推进大岗、源潭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大同湖片区美丽宜居村集群。目前源潭村已完成7个项目,占比50%;大岗村已完成6个项目,占比80%。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落实,全面推进“积分超市”建设,整治提升70家与乡村振兴基调、格调融合的田间窝棚。目前已建成美丽宜居村28条,特色精品村5条,申报第三批54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动三水乐平现代花卉农业园、南联坑口片区美丽渔场完成5300亩池塘改造提升,智德智农服务中心等项目动工建设,以龙头项目引领高端花卉培育、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镇农业农村办)
项目编号:YHZ2022-003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2】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市级示范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93万元。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30555.14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是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其施工内容主要为石坎区域挡水墙南/北工程包括园建、绿化、水电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30555.14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以由财政部门认可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邮编:528515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88516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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