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2-003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2】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市级示范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93万元。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30555.14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是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其施工内容主要为石坎区域挡水墙南/北工程包括园建、绿化、水电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30555.14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以由财政部门认可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民委员会
邮编:528515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88516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2022年4月6日
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岗头王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077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岗头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健力居委会对该社的资产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岗头王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东侧牌坊厂房 |
800平方米 |
6200元/月 |
5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
8000元 |
8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每年递增200元 |
2 |
南牌坊东侧厂房 |
1267平方米 |
18000元/月 |
5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
20000元 |
2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每年递增5% |
3 |
文华路实业地产联商楼A座六卡 |
110平方米 |
5000元/月 |
5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
20000元 |
2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每年递增200元 |
4 |
文华路实业地产联商楼A座六卡楼顶 |
110平方米 |
10000元/年 |
5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
10000元 |
10000元 |
安装通信设备 |
不设递增 |
5 |
后山山边 (凤岗山土名)土地 |
50平方米 |
15000元/年 |
5年,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
15000元 |
15000元 |
安装通信设备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序号1、2、3号标的按月交租,序号4、5号标的按年交租,先交租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禁止翻新翻建天面,详情请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在该处商铺建筑或者厂房内进行装修或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装修或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同时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且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关于通讯基站的租赁,建议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到环保、科技局、发改等部门进行立项报建和审批。商铺、厂房在商住区,不建议开展汽修喷漆等有机废气产生的经营活动。岗头王后山边地块50㎡为林地范围,请通讯设备管理单位到荷城街道林业站做好森林防火报备工作。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其次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或微信转账,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4月18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岗头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20248007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于2022年3月21日至4月4日,就《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绿景西路以北、雾岗路以西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公开征询意见。截至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对征求结果予以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22年4月6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