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百企争先”奖励接受申报
详细内容

佛山市“百企争先”奖励接受申报

时间:2022-04-09     人气:4807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4月8日~4月21日,2021年度“百企争先”奖励接受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设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企业高管奖、总部企业贡献奖


  记者4月7日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4月8日~4月21日,2021年度“百企争先”奖励接受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奖励的企业范围是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在禅城区,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各行业企业(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除外)。


  根据企业规模设定四个类别。其中,A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且年纳税额达到5000万元;B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C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D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


  《办法》主要设有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企业高管奖、总部企业贡献奖等奖项。


  根据企业年销售额增幅情况,按企业类别不同分级给予不同标准的“销售龙头奖”奖励。对于获得“销售龙头奖”的A类和B类企业还将授予当年度“禅城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其中,A类企业年销售额实现增长,增幅未达到10%的,按照企业对区级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新增部分的80%予以奖励;年销售额增幅达到10%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对区级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新增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对A类和B类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基数奖”定额奖励。符合“销售龙头奖”申请条件的A类和B类企业,可同时申请“基数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奖励要求企业的年销售额和营业额总额必须实现增长,即使企业年度纳税额实现较大增长的,但年销售额和营业额总额下降或增幅未达到条件,都不可以申请本办法的奖励。


  同时,“企业高管奖”的奖励资金从企业当年度获得的“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中支出。若企业获得的“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奖励金额不足以全额支出“企业高管奖”时,则每位高管的奖励金额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扣减;若企业不能获得“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则当年度“企业高管奖”不享受。


  “百企争先”奖励作为禅城区扶持企业发展力度最大的政策之一,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禅城的投资力度,同时助推不少本土企业增资扩产。


  去年,禅城签约落地项目53个,计划投资额537.18亿元。有效推动佛山三龙湾总部集聚区、中科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两个超100亿元项目开工建设,蓝箭电子、三技精密等企业94个项目增资扩产。同时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共引进超亿元总部项目9个,投资额256.23亿元。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