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技术合同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技术合同资助的通知》(佛科函〔20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网址
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申请资助,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27日17:00。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必须与佛山扶持通平台上提交的一致,申报书按要求盖章,法人亲笔签名,装订成册后盖骑缝章,于2022年6月9日17时前送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交易资助及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82340928。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08室科技金融股。
(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82340852。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08室产学研合作股。
附件: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技术合同资助的通知(佛科函〔2022〕40号).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4月24日
近日,省水利厅公布第二批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灌区、灌排泵站名单,我市南海区官山泵站、大岸电排站在列。连同第一批获评的佛山市沙口泵站,2021年以来,我市已有3宗灌排泵站获评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灌排泵站。
为全面提升灌区、泵站管理水平,确保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安全、高效、经济运行和持续、充分发挥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于2021年12月印发《佛山市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区按照省水利厅《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铺开,先后完成了沙口泵站、官山泵站、大岸电排站3宗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的试点创建,上述3宗泵站分别被评为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灌区、灌排泵站。
本次获评的官山泵站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内,樵桑联围官山涌出口处,外江为北江下游干流顺德水道,内涌为樵桑联围内官山涌,是樵桑联围最重要的一级排涝泵站,现总装机容量11600千瓦,设计排涝流量159.73立方米/秒,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是佛山市最大的防洪排涝水利设施之一。官山泵站对官山水系的排灌、防涝、调节内河涌水循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惠及西樵、丹灶、九江、三水区的西南镇部分地区、金本、白泥近百万人口,是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发展不可或缺的水利工程。另一获评的西樵镇大岸电排站,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桑联围东堤,属于大栅围涝区的中型泵站,总集雨面积20.78平方公里,排涝设计流量16.84 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1600千瓦,是樵桑联围围内排涝水系重要的排涝泵站,结合水闸自排和电排,以电排为主,将涝水主要排出北江支流南沙涌或官山涌,有力支撑了当地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1宗中型灌区、146宗大中型排涝泵站纳入了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计划。至2022 年底前,计划完成三水区刘寨灌区及8 宗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任务。从2023年开始,各区每年完成辖区内不少于15%的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任务,力争2030 年底前实现全市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加快推进我市灌区、泵站建设管理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灌区、泵站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设施完好、工程安全、运行节能、调度科学、站区优美、管理高效”创建目标,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推动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机制体制保障。(运管科,谷珍珍供稿)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
区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17:00;
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7:00。
二、有关要求
(一)具体申报指引详见附件,可登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文件要求。
(三)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登录网上咨询知识库进行交流:http://www.gdetrc.net。(见下图)
(四)企业、科研院所(含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优选申报1个,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每校可在紧密对接我省“双十”产业集群的专业领域多申报1个。
(五)对已认定的工程中心,原则上不支持变更名称。因依托单位的资产、研究人员、主营业务、技术领域等方面发生较大变更导致与现有名称不相符的工程中心,建议撤销原工程中心后重新申请认定。
(六)填报信息时,统一使用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名称应为“广东省+技术领域+(单位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广东省+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按照规范命名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工程中心名称不重名使用,可在管理平台(http://www.gdetrc.net)进行名称查重。
(七)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839972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448、82340821;
申报交流QQ群:884606646。
附件:1.附件1 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15434.html)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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