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黄岐文体中心项目—户外LED显示屏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岐文体中心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2016)83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奇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黄岐文体中心项目—户外LED显示屏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2016)83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渤海路35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4.2亿元,其中户外LED屏项目系统投资造价约为260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黄岐文体中心项目的联合验收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3000 元/日违约金,乙方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74741.71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室外P3全彩LED系统工程包括:室外全彩LED显示屏屏体,控制系统, LED支撑架(钢结构)系统 ,LED屏装修(含空调,通风系统),音频输出播放系统、LED配电系统(含接地防雷、开关)以及显示屏配套的相关设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设计方案。
2.6 承包方式:
2.6.1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本项目合同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零配件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调试费)、税费(含新旧税制下执行的所有税费)、检测检验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等。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2.6.2本项目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及通讯费等由乙方负责。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相关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文明施工工作须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4)。若出现被城管部门对中标人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的,则每满两单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直接扣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 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 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以及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发出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关于新版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奇达物业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6室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9961987 电 话:0757-83160058、0757-83160063
传 真: / 传 真:0757-8316005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04649646@qq.com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元(大写)(CNY1,610,0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大写)(CNY1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四、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大写)(CNY48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柒万美元(大写)(USD7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伍拾柒万港元(大写)(HKD57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9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1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次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ggzy.foshan.gov.cn/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黄小姐、周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咨询: 黄小姐、周先生 (0757-8862082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项目概况
2022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201F09N1856
项目名称:2022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三项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1) 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9号办公点主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6号办公点主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9号办公点副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6号办公点副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9号办公点主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6号办公点主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9号办公点副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6号办公点副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禅城区禅城区港口路11号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8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禅城区禅城区港口路11号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3380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禅城区禅城区港口路11号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
联系方式:0757-83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31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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