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体育场地及校园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0〕8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为财政划拨。
本项目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0〕8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体育场地及校园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门卫室、体育场地、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有关资料。
2.3合同工期:11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的完工验收为准。若工程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返工修复时间计入合同总工期,逾期则按文件要求进行扣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756,023.79下浮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对里水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校园修缮工程二期项目--体育场地及校园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体育场地须符合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9.5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如投标人采用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完投标担保后即可离开。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 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要求如下:
(1)前来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2)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 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3)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4)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5)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 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6)中心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中心小学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 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65098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90382
电子邮件:fshyzb@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2-01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河滨校区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相关附件
更正内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相关附件《分项报价表》作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
联系方式:0757-82773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方式:0757-8392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3921423
1.招标条件
文翰湖公园灯光亮化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本项目 文翰湖公园灯光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新城橹尾撬水道两岸,环岛南路以南。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文翰湖公园的园内环境、周边楼宇立面、建筑天际线的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完善和提升,包括文翰湖公园一、二期,东侧保利皇冠假日酒店、保利诺丁山、西北处季华实验室C区、新交通跨文翰湖段,设计范围约56.3公顷,建设包括电气等配套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4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934.25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计划工期为220 日历天,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上述工期总日历天数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等不确定因素,以上设计施工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3.1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方案深化设计(如需)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17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40日历天,完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以固定折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1.55%,建安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90%。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承包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动画创作、工程施工及保修期保修和服务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
2.5.1.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1)完成本项目范围内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工程勘察(包括测量、物探),并出具成果文件;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文件,依据国家规范文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动画创作,动画内容应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施工图预算编制(仅作为中标人成本估算,不作为招标人预算编制依据)、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工程变更)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3)并在报招标人前,协同设计和施工人员完成施工图内部会审;4)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
2.5.1.2工程施工包括:1)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其他服务: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并负责编制工程结算资料,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单位的费用;3)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4)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5.1.3总承包工作包括:1)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如有)。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6承包方式:以固定勘察设计费折率及固定建安费折率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动画创作、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包调试、包培训、包税金、包运营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7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现行标准和深度要求、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最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标准应要展现原创设计构想,及上墙制作效果。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1)和施工资质(2),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2)点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符合要求)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属于广东省以外的须提供)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经理,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4.6.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照明)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8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提供)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1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类似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是指:城市夜景照明、泛光照明、景观亮化等项目,其中道路路灯照明、室内照明项目除外。业绩金额以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前述要求不予认定。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为承担照明工程施工工作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标人还须提供工程所在地交易机构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中(评)标公示或中(评)标公告或预中标公示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后随时查询。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一室212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非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根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通知》(2022.4.22)要求:
①前来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②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③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④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⑤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⑥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12号三山科创中心C7座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邮 编:510663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7562291-8313
传 真:020-87580675
电子邮件:zb875622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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