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公安闻汛而动,积极投身抢险救援
连日来,受强降雨影响,顺德水道水位高涨,顺德区公安局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中,切实做好汛期群众撤离、秩序维护等工作。
6月15日上午,勒流街道稔海村河堤边多间房屋出现水浸的情况,屋内最高处水浸位置已齐腰。获悉情况后,勒流派出所所长李永卫立即带领稔海警务室民警、辅警迅速到场,紧急疏散群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冰箱电器等贵重物品,尽可能减少群众财产损失。目前,稔海村受灾群众已全部安全转移至庇护场所。
10时许,容桂派出所红旗警务室警长李仲权与警务室队员巡逻到容桂红旗西堤一路5号厂区时,发现该处围堤外地块受天文大潮和洪峰过境影响,鸡鸦水道突发水涨,对厂区内群众构成水浸安全隐患。对此,李仲权马上带领队员疏散厂区内人员,并组织警务室和红旗居委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沙包加固等工作。
11时50分许,北滘派出所碧江警务室人员在碧江工业区某厂对开的基围巡查,发现路面出现管涌险情。警务人员联同居委会人员制作并运送沙包紧急处置,经过2个小时的奋力抢险,下水管道的倒灌进水已基本被封堵。
当日下午,容桂派出所也组织警力前往大汕岛加强堤围防护洪潮、风险隐患巡查,帮助做好居民安全转移和各项防御工作。
6月15日9时40分许,陈村派出所南涌警务室辅警在南涌上村段河堤巡查时,发现仍有一名渔民逗留在渔船上没有离开,而此时水位不断高涨,极易发生意外。辅警迅速联同南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劝导该名渔民上岸避险。经过耐心劝导,渔民终于愿意上岸并由辅警安全送回家。与此同时,大都警务室辅警也在大都水闸巡查时,发现很多“钓友”。由于水位上涨,岸边平台已被水漫过,钓友们就走上草皮坡面垂钓,但稍有不慎就有失足落水的危险,辅警见状纷纷劝导他们离开。
结合雨季道路交通特点,伦教交警中队进一步加大了辖区堤围防洪防汛路段的巡逻密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针对部分钓鱼爱好者和市民在堤围垂钓和活动的行为作出劝导。其间,通过巡逻、劝离等措施,对堤围过往车辆以及活动人员进行动态监控,指引车辆驶离堤围,劝离活动人员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确保了堤围道路起到防洪防汛应急作用,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6月15日,市政府在禅城区组织办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0220060号建议“关于创新水污染防治举措,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调研座谈会议,乔羽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余永锵副秘书长,人大代表及我局刘剑锋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调研组对南庄污水处理厂及2020年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上一涌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禅城区对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续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情况、黑臭水体整治及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建设接驳情况进行汇报。随后,市水利局汇报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分别发表对我市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建议,各会办单位针对代表建议发表看法及下一步工作。乔羽副市长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尤其是对代表集中关注的管网设计、雨污分流、工业污水处理、农业污水处理等问题,后续工作要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水环境治理成效。会议最后,余永锵副秘书长强调了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建议会办单位加强落实调研座谈会议精神,加强和代表沟通,认真答复并把建议对策落实到工作方案,政策文件和治理措施当中,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治理科供稿)
GC2022(GM03)XZ0020
1.招标条件
甘蕉村引水管道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甘蕉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生态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甘蕉村引水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780048.52元。
2.3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为新建DN50钢塑复合给水管,圆形混凝土蓄水池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780048.52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合格或以上 。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疫情防控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所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如有外市返佛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甘蕉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134246319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车城穗山苑2楼211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左小姐
电 话:18927290815
传 真:0757-88881124
电子邮件:304222975@qq.com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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