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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湾新城片区立体慢行系统一期(百合道)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24     人气:123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三龙湾新城片区立体慢行系统一期(百合道)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

1.招标条件


三龙湾新城片区立体慢行系统一期(百合道)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佛山三龙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三龙湾新城片区立体慢行系统一期(百合道)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三龙湾新城片区立体慢行系统(一期)百合道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10号)核准。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北起龙舟广场,南至裕和路,桥梁全长约572.4米,最大跨径为34米。项目桥梁结构上跨广佛地铁线,紧邻广佛环线城际铁路、广佛江珠城际铁路。


2.3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本工程工期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21》计算,标准工期523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百合道慢行系统桥梁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090098.6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7.1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类似业绩:是指城市慢行系统、立体人行交通或过街天桥的市政基础工程业绩。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上午8:30至上午9:30)收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佛山三龙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20楼


联 系 人:梁工、郭工


电    话:0757-66638029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联 系 人:吴工、杨工、廖工


电    话:0757-86329772


传    真:0757-86329772


电子邮件:gdsjzjlf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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