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专业库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专业库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专业库房建设工程
2.2 项目编号:2023-JKCZFZ-G1004
2.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建1593.68平方米专业库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形式,檐口高度11m。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2,204,517.49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9 月至2023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售时间:2023年03月31日起至2023年04月14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⑦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监督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58803523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5880357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 编:510045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0-66341923
电子邮件:7044354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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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城市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0123011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6月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联系方式:0757-8262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永宜
电 话:0757-83279001、0757-83279081
1.招标条件
顺德图书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物结构及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水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碧水路,为一幢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基础型式为预应力管桩基础,主体以钢筋混凝土墙、柱、梁、板、共同承重,现作综合图书馆使用。本次鉴定区域为整栋,鉴定建筑面积约28265㎡。另外立面围护结构为半隐框玻璃幕墙面积约7900㎡、石材幕墙面积约4000㎡、铝板幕墙面积约3700㎡、采光顶面面积约2100㎡也需进行鉴定。
2.3服务期:90日历天。为保证顺德图书馆的正常运营,其中现场检测时间应在3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现场检测时间按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55,950.00(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对顺德图书馆整栋进行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检测及鉴定、建筑物幕墙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钻孔修复、装饰面修复等,且技术成果需以盖章版纸质检测鉴定报告的形式交付;需根据结构现状鉴定结论和有关标准,对承载能力、抗震性能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及耐久性寿命不满足后续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提出加固处理建议;最终鉴定报告需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要求。对顺德图书馆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现场检查数量和检查内容应按照《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 15-88-2011)进行,核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所检查位置的幕墙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要求;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进行结构体系受力分析;对半隐框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的结构验算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等级;出具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和鉴定标准的要求。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执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 15-88-2011)等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检测鉴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和(2)的资质要求(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内容)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实体-工程结构及构配件相关内容);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内容)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实体-幕墙、门窗、屋面系统相关内容)。
注: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范围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应分别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其中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招标公告4.2.1(1)要求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人数(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企业类别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9 月至2023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鉴定或幕墙鉴定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备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56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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