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推动汽车消费专项活动补贴资金额度已满的公告
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推动汽车消费专项活动于2023年17日正式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开始申报,活动资金规模合计1000万元。资金发放原则为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按照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审核;以资格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当活动资金规模不足时,将提前截止补贴申请。
截至2023年3月31日18:30,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申报的消费者共3275人,申报的补贴资金共1047.9万元。申报的补贴资金已超资金额度,活动提前截止申请,请广大购车消费者知悉。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31日
您好!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在开展2022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向您调查禅城区人民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公众满意程度。
调查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2日。
调查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操作提示进行评价。
您的真实感受和意见非常重要,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五届区委第三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张槎街道,对弼唐、张槎村开展巡察工作。
3月31日上午9时,五届区委第三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弼唐、张槎村工作会议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永忠同志作动员讲话,中共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槎街道党工委书记孙近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人员、张槎街道纪工委书记杨正飞、张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赞军、街道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及被巡察村党组织书记等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巡察组组长陈永忠传达了中央、省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介绍了本次巡察的目的及相关任务安排。
孙近国同志在会上表态:
一是高度重视,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看待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诚恳认真,以积极主动配合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端正态度,以边巡边改的要求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把此次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综合能力的良好机遇,真正做到闻过则喜,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整改。
▲巡察组在张槎街道办事处召开巡察工作会议
当天,五届区委第三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二巡察组分别在张槎、弼唐村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在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陈永忠就巡察工作的目的、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巡察期限等有关事项向参会人员做了详细介绍,张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赞军就巡察工作分别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张槎村党委书记陈国泳和弼唐村党委书记庞建洪在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
▲在张槎村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巡察组组长陈永忠同志在村动员会上对村巡察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四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三是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明确总体安排,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四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动员会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赞军同志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工作部署上来。二是全力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被巡察村党组织要借助巡察契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着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在弼唐村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被巡察村的党委书记就本次巡察工作在动员会上分别作出表态: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及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信息给巡察组。三是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是以区委巡察为契机,着力提升村内管理工作水平,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张槎街道相关部门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纪委成员、村监事会成员、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以及部分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区委第三轮对村巡察第二巡察组从3月31日至6月9日对弼唐、张槎村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联系电话:
139 2452 5342
区委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子邮箱:
ccxcz6@chancheng.gov.cn
邮政信箱: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10号区纪委507室对村(社区)巡察第二巡察组
邮政编码:
528000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小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