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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4-06     人气:614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574......
  • 项目名称: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城快速通道(北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57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5日 0时0分~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1875.01321
  • 投标人资格条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即EPC)的施工部分或PPP项目的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须提供业绩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主)***公司(成)***公司”。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成员按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外,其他资料均由主办方盖章或签字即可。 注:①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合格业绩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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