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监理 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监理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监理(项目编号:JG2023-1624)招标公告于2023年4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3.3备注 |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投标人声明》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 |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评标办法前附表》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 |
详见原《投标函附录》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投标函附录》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文化街区旅游节点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17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2023年5月8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除外),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任一种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3年3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除外),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任一种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 11时0分 - 2023年5月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8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8日 10时45分 - 2023年5月8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桥山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75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3.83631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即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4、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7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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