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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4-16     人气:427     来源: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
  项目概况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1190

  采购项目编号:LXHCG-2300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餐饮服务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0000(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 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朝安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3371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757-82280298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0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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