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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08     人气:87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301-440605-04-01-120292)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301-440605-04-01-12029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西樵、九江 。


2.2 项目建设规模:市政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装,管径DN100-DN600,建设里程约63公里 。


2.3 本合同以合同载明的生效日期为准,合同终止按以下两种情况先达到为准:


(1)合同内已派发《施工任务单》的工程总造价已达到合同总额;


(2)合同期两年届满,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市政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含随桥敷设)、定向钻穿越施工、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修复及抢险土方施工(国庆、春节假期的抢险土方施工除外)、材料采购、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行政手续(工程的施工许可、规划验收、竣工备案等)及协调工作等。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64773025.44元,投标结算费率竞价上限为100%。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和固定结算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员2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专项负责人1名 ,使用发包人工程管理软件和竣工资料软件的文员1名。


4.7.1专职安全人员:2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施工员:2名,具有有效的设备安装施工员证(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7.3质检员:1名,具有有效的设备安装质检员证(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7.4造价专项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


注:在同一标段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压力等级为中压A(或以上),累计长度≥25公里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证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承包人、项目规模(压力等级、长度、管径、管材)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提供交付使用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近两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压力等级为中压A(或以上),累计完成长度≥15公里的市政燃气管道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证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业主、承包人、项目规模(压力等级、长度、管径、管材)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提供交付使用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6月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二室211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狮山)”(以下简称为“Ⅰ标段”),“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以下简称为“Ⅱ标段”)及“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以下简称为“Ⅲ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的中标候选人。定标时,按照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在Ⅰ标段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则此投标单位在Ⅱ标段及Ⅲ标段定标时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605室


联系人: 何华丽


电话:0757-8631979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蓝水玲 孔繁聪


联系电话:0757-86292636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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