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青年企业家高质量发展峰会举行
5月6日,2023年佛山市青年企业家高质量发展峰会举行,以“制造业当家 青企在行动”为主题,佛山青年企业家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青年企业家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推动佛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制造业是佛山发展当家之本,是佛山经济顶梁之柱。恰逢佛山正在打造“有家就有佛山造”城市产业IP,在流量和市场齐头并进的时代,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佛山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佛山青企联将勇挑重担,与更多青年企业家们携手共进,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强实业,与佛山产业共生共荣。”佛山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会长叶永楷表示,作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广大青年企业家们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坚定不移推进制造业当家,参与打造“有家就有佛山造”城市产业IP,着力解决阻碍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可持续发展挺起民营企业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的脊梁。
“青年强则佛山强,企业兴则佛山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丁锡丰勉励青年企业家,要坚定不移跟党走,做理想坚定的追梦人;坚持制造业当家,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家;强化责任担当,做企业家精神的传承者。全市各商会要竞标争先、争创一流,比学赶帮超,向百年商会的目标奋勇前进。市青企联要对标“政治引领、队伍建设、服务发展、自律规范”要求,不断夯实商会发展基础。
会上,秦朔朋友圈、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发起人,人文财经观察家秦朔以“制造业当家,靠能力打天下”为主题,围绕制造业的新趋势、新模式以及如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应对市场挑战的话题作演讲。来自佛山、香港、珠海等地的青年企业家商协会代表现场签约,凝聚青年企业家的智慧与力量,共同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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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消息,今年一季度,三水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94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0.3%。全区外贸进出口实现平稳开局,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季度,全区进口25.7亿元,增长81.9%,主要进口产品呈高倍数增长态势。1~3月,三水机电产品进口8.3亿元,增长930.1%,占全区外贸进口总值的32.3%;高新技术产品进口7亿元,增长26.2倍,占全区外贸进口总值的27.2%。
出口产品方面,机电产品继续挑大梁。一季度,三水区机电产品出口29.4亿元,增长13.6%,占全区外贸出口总值的43.0%。其中电子元件出口2.4亿元,增长80.9%。
出口机电产品中,以三水龙头企业的机械装备及电子零部件居多。今年以来,三水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行业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出口产品销量加速恢复提升。
从贸易主体来看,民营企业持续发力,成为拉动三水外贸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一季度,全区民营企业进出口83.1亿元,增长18.3%,占全区外贸进出口总值的88.4%,对外贸增长的贡献度达146.2%。
从主要贸易伙伴来看,三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持良好双边贸易,与RCEP成员方的进出口对外贸贡献度较高。1~3月,三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44.9亿元,增长9.8%;对RCEP成员方进出口40.2亿元,增长19.4%。
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共签发62份RCEP证书。获得RCEP证书的货物多发往日本、韩国等国家,出口企业多来自化工、建材及陶瓷行业,RCEP带来的关税优惠、贸易便利化红利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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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车位等配套须已竣工
如延期交付须按时提前通知
验房结果须双方书面确认
……
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商品住房查验、交付及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要求。
管理规定提到,新房交付时,规划的车位(车库)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交付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就验房结果进行书面共同确认,若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并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因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不得要求购房人确认交付。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来源:佛山市住建局网站)
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交房即发证”,管理规定指出,符合“交房即发证”条件的商品住房,在销售阶段根据购房人需求约定,由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
前期交付准备到验收的全流程梳理
(1)交付时,车位等配套须已竣工
新建商品住房交付时,小区内绿地率建设、小区内非市政道路、规划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用房、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
(2)规范交付现场信息公示
商品住房交付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现场显著位置摆放“交付信息公示栏”,公示商品住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收房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电话、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
(3)如延期交付需按时提前通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进行交付的,应当自出现无法按期交付情形之日起15日内,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附延迟交付原因、处置方案和购房人沟通方案,报告最迟不得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届满前30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前10—20日书面通知购房人延迟交付事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验房结果须双方书面确认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派员陪同购房人对房屋进行查验,并与购房人约定房屋查验的合理时长。查验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就查验结果进行书面共同确认。购房人逾期未进行查验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书面记录。
(5)明确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经购房人查验,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并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涉及材料或部品更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诺材料或部品更换完毕的期限。
商品住房存在不影响购房人入住的质量瑕疵问题的,但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协商一致后可先行办理交付手续。
商品住房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人确认交付。
对交付商品住房质量存在争议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单方或双方委托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核验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交房即发证”由购房人委托办理
符合“交房即发证”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商品住房销售阶段根据购房人需求约定,由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购房人委托,在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同步提交“交房即发证”的服务对象名单,且协助购房人提交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
经查验,购房人确认接收房屋的,在交付之日开展发证工作。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燃气、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购房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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