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理队伍 永葆清正廉洁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之一;廉洁自律上的突出问题,是这次主题教育要着力解决的六方面突出问题之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必须从严从实强化廉洁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
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底气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常年冲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干的是打铁的活、得罪人的活,自身先要成为铁打的人。如果自身不干净、不检点,骨头不硬、底气不足,监督执纪执法就缺乏“不给自己留后路”的斗争精神,难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还应看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会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永葆清正廉洁。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党性立身,以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做事。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党尽责、为民造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拼搏奉献、建功立业。要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时刻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止落入别人设置的“陷阱”。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出台,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权力边界和制度规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觉接受党中央的领导和监督,带动全系统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内控机制,严守权力边界,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完善配套制度措施,通过制定制度规则、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等,强化对执纪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刀刃向内从严整肃队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对象。从现实来看,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始终如一,但也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防治“灯下黑”任务依然繁重。严管严治、自我净化须臾不可放松,要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监督者,自身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严守纪律;反腐者,自身要廉洁不腐。新时代新征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同自身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免疫力,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良好形象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信赖。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自去年7月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办法规定,坚持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对问题线索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监督等环节的规范管理,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做到各类问题线索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与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会商、反馈机制。督促各承办部门指定专人集中管理本部门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处置情况。案管室每月进行检查核对,对台账要素记录不全面、不及时现象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案管室 每月初与组内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核对线索办理情况,编制信访举报总台账、问题线索总台账、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台账、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台账等“四本账”,以及在办问题线索表、办结问题线索表、暂存问题线索表等“三张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可追溯。
强化甄别筛选,提升处置精准性。为提升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吉林省纪委监委与省委巡视办加强统筹衔接,将甄别研判环节前置,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有效提高线索质量。针对“组地”联合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注重从工作整体协同出发,在查办案件的同时,不断梳理已查明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人逐项研究,清单式管理,因案施策分类办理移送。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委建立拟分流问题线索研判会商机制,由分管案管工作副书记、常委、案管室负责人对拟分流意见进行集体研判,视情提请承办部门分管领导介入会商,如有争议提交委主要领导裁定。去年以来,在分流某“保护伞”线索时强化研判会商,短时间内精准分流多名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聚焦问题疏通“堵点”,监督推动高效分办、督促办理。针对谈话函询件存在的“一函了之”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函询采信件“回头看”复核工作,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至今办理的自治区管干部函询采信件全面复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相关部门共复核谈话函询采信件128件,复核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着力解决“一函了之”的问题,有效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案中案”线索全程跟踪管理、督办及时移交、加强调度处置,推动了一批重大案件查办。对重点领域、行业系统、专项整治等类案、窝案发现线索分类建立台账、集中研究处置、推动系统治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动态情况,形成闭环管理。湖北省纪委监委依托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全省问题线索大起底,实现所有问题线索线上录入报批、自动编号、分流转办、处置归档,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如未录入平台,将无法生成线索编号,无法申请措施使用等文书,无法开展信息查询等线索处置工作,有效防止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体外循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发部署覆盖到中国银行境内300余家二级机构的垂管综合业务系统,将线索处置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要求固化到系统流程控制中,从受理录入线索第一步开始规范,全程线上流转,实现闭环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自主开发上线问题线索全流程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系统查阅每一条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办理进度、处置结论、审批过程和电子档案,随时可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电池道路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曼谷路、万隆路)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33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 17时0分~2023年5月3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992.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不能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 2 、 3 月社保证明材料。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 2 、 3 月社保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9投标人必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包括企业及人员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无法进行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3.10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不能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 2 、 3 月社保证明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3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30日 9时0分 - 2023年5月3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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