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招投标核准〔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2.2.1 本项目位于广佛工业园内,纵向路为规划纵一路,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路线南起于广三高速规划横三路,北止于三赢项目西侧道路。路线全长约480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标准段路幅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
工程具体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
2.3 服务期: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的总服务周期为6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
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及效果图;
②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
③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效果图;
④施工图及效果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及最终成果文件;
⑤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2.4.1本工程为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各均包括:主要内容各均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效果图)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期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316700.00元,工程勘察费投标费率上限为 0.76 %;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为 1275090元,工程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 3.06%。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
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即: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具备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道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5月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应采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招标人同期有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进行招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创越文化时代创意园 4座1209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0757-86778266
电子邮箱:zxwygd2022@163.com
1.招标条件
大沥镇沥中沙基路(沥西大道-陈边村路)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1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大沥镇沥中沙基路(沥西大道-陈边村路)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1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沙基路(沥西大道-陈边村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沥镇沥中沙基路(沥西大道-陈边村路)道路工程,主要内容有:大沥镇沥中沙基路(沥西大道-陈边村路)道路工程拟实施道路,位于香基河南侧,西起与现状沥西路,东接沥中陈边村村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约为0.495km,道路断面宽度为16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183,936.63(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183,936.63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206-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1号
邮 编:528231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552684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诺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荔庄新一路南三街12号之一
邮 编:528299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757-86783913
传 真:0757-86783913
电子邮件:foshannuode@163.com
项目概况
白坭镇聚龙湾B区金联宇西北侧地块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CG)20230502
项目名称:白坭镇聚龙湾B区金联宇西北侧地块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5,381.99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下列两项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坭镇聚龙湾B区金联宇西北侧地块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坭镇聚龙湾B区金联宇西北侧地块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
(4)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②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响应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交项目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7563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3座4楼
联系方式:0757-87766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57-8776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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