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农村“四小园”建设经验,获国家级刊物介绍!
日前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发展中心主办的刊物
《休闲农业与美丽乡村》刊发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全域农村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
推广佛山市南海区“四小园”建设经验
文章聚焦南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点赞南海“四小园”建设中因地制宜打造
“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
提升村容村貌,创造宜居环境
助力美丽佛山建设
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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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广东省的工作部署,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持续发力,多方发动,以“名企百园”带动“百社千园”,全域推进农村“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小生态板块建设,建成“四小园”小生态板块4298个,以“小切口”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提升”,用“绣花功夫”点缀和美乡村画卷,让广大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
高位推动 多措并举
以“四小园”构建“大民生”
一是高位抓。把“四小园”建设纳入区、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事项,并将打造乡村精品“四小园”列入南海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清单,部署推动3年内建设1万个乡村精品“四小园”,其中2022年重点打造4000个“四小园”。南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开展“四小园”建设等交流推广活动,带动全区掀起“四小园”建设高潮。
二是定标准。为有序推动“四小园”建设,南海区统筹制定《农村“四小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农村“四小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资金保障、负面清单等。
三是促引导。设立了1亿元的区级“乡村振兴建设专项引导资金”,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发挥村民、村集体的主体作用,发动热心乡贤参与家乡建设。“引导资金”中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加速推进“四小园”建设工作。
四是强宣传。通过印发“四小园”建设宣传手册,开展精品“四小园”示范创建的经验介绍和宣传推广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村(居)形成了“四小园”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强化主体多方聚力
以“四小园”带动“大格局”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自己家园自己建”。以“三个本”为切入点开展建设工作:首先是善用“本村资金”。区镇两级财政对“四小园”建设工作给予小额补助,主要建设投入以村集体、经济社自有资金为主,调动村、社、村民发挥主体作用,避免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其次是发动“本地村民”。“四小园”建设用地多为闲置宅基地、边角地、荒废地,在未清理建园前多为垃圾杂物堆积、滋生“四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的地方。南海区结合“乡村工匠”工作,发动村民开展“四小园”建设,动手美化生活环境。村民都乐于参与,出资出力出智,同时降低镇村后续管护压力。最后是用好“本土材料”。鼓励引导镇村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清拆出来的旧砖头、旧瓦片、旧“麻石”等本土材料,在降低投入成本的同时,也保持“四小园”整体风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鼓励村居党员带头在自家房前屋后开展“四小园”建设。发动义工、志愿者参与“四小园”建设维护。同时结合“美丽庭院”“百队千社万人行”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四小园”建设工作。如大沥镇号召全镇100多个机关单位党支部和300多个经济社党支部等“红色力量”下沉一线,依托三级党建网格、驻点联系工作等积极开展结对共建“百社千园”活动,通过“认捐、认建、认养、认管”等方式参与“四小园”建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乡村新亮点。
三是撬动多方力量,形成社会各界共建合力。2021年12月,南海区启动“名企百园”建设行动,目标在3年内建设或改造提升不少于100个公园。截至2022年10月,“名企百园”已完成两批共61个公园项目的建设提升,共计发动近百家企业参与,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约1.69亿元,新建或提升公园面积约51.6万平方米,实现人、城、产、文有机融合,为现代化新活力新南海增添绚丽色彩。已建成的如桂城街道乐居公园原本是堆放杂物的闲置地,在政府协调、村居配合、企业参与的三方共同努力下对其进行改造提升,美化了村(居)形象,也成为了本地居民休闲的好去处。狮山镇“华兴之光”运动能量场巧妙融入了企业产品元素,集文化娱乐、运动休闲、智造科普、玻璃主题休闲的文体综合空间,共同营造“狮山智造”的社会氛围。
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以“四小园”美化“大家园”
一是制定标准,美观实用。南海区借鉴先发地区经验,要求各镇(街道)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和乡土文化等合理布局,积极探索适合各镇(街道)的“四小园”建设模式。南海区制定了“四小园”建设参考标准,并要求一园一牌,对建设类型、时间、前后对比图以及管养责任人等要素进行公开。鼓励村、社选用成本低、易打理、效果好的绿化植物及树种,确保既经济实惠,又易于建设成型。各村逐步探索出精品菜园、边角花园、休憩公园、袖珍果园的农村“四小园”建设新模式。
二是强化引导,注重管养。按照“有序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思路建设,引导各镇(街道)、村(居)在建设前对村内可建园的闲置宅基地、边角地等进行摸排,了解村民意愿,将群众需求放在首位,再明确建设类型,避免“大包大揽”或脱离实际式建设;引导各镇、村在“四小园”的建设中更偏重于实用性的“小菜园”,建成后交回村民管养,要求“四小园”项目落地后最少持续管护原本风貌2年以上。这样一来,村民积极性大为提高,小园的后期管养也得到有效的保持。九江镇下北村发动村民、小学生对“小菜园”管护。义卖款项虽然不多,但参与者都乐在其中,“四小园”建设工作更深入人心。
三是夯实基础,做出精品。以抓三边三角(沟边、塘边、路边;村角、墙角、屋角)改造为突破口,夯实打造“四小园”的基础。通过对清拆出来的闲置宅基地、荒废区域、垃圾死角等进行篱笆围墙、见缝插绿、旧物利用等绿化美化,打造农村“四的收成进行义卖,义卖所得继续用于“四小园”小园”,避免三边三角地带垃圾堆积、杂草丛生重新成为卫生黑点。同时,整治提升现有的简陋小园,让村庄实现从干净整洁到美丽宜居的跨越。
经验启示
南海区在持续开展“四小园”建设工作中,凝聚了力量、锻炼了队伍、美化了环境、赢得了口碑、积累了经验。“民生工程”正在转化为“民心工程”。
01、加强党建引领,形成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
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坚持“党委抓统筹、支部亮行动、党员做示范、群众跟着干”的工作机制,让广大党员更有使命感,让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让群众对“四小园”建设工作从“看在眼里”到“暖在心里”,从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02、强化村居主体,营造多方参与的工作氛围
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发力。通过“四小园”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增强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拓展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提供实践经验。
03、坚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设模式
建设过程强调用好本土资源、发动本村村民、讲好本地故事。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这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科学合理地办好办实,不断争取群众的拥护和参与支持,形成“美丽家园齐心共建”的可持续和谐发展新局面。
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将于5月13日9:00至5月16日18:00进行。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请查阅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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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顺德区均安镇华安涌闸站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华安河节制闸。设计采用前后闸形式,水闸闸孔净宽7.5m,设计过闸流量29.77m³/s。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新建钢筋混凝土水闸及启闭机房、新建钢筋混凝土消力池、抛填块石、干砌石护坡、干砌石护底、现浇砼护坡、现浇砼护底、新建不锈钢围栏及栏杆、新建混凝土路面、种植台湾草、启闭机房设备机电安装、防雷工程、自动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98849.45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2538689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25389702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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