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7-04-01-292046)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本项目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7-04-01-292046)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 136370.30 平方米(折合 204.56 亩),拟建建筑面积达308712.32 平方米,本项目共由 6 个地块构成,其中 ABC 地块为工业用地,DE地块为道路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F 地块为绿化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项目总投资约为83739.118350万元,其中总建安费约为72589.863969万元(A-F区)。本次招标为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工程内容包括 B区:用地面积 48070.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645.94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邻里中心(含装修工程)及园区配套工程等;C区:用地面积 23139.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608.68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展示区及销售中心(含装修工程)、园区配套工程等;D、E区为城市道路工程,F 区为公园绿地工程,属于土地出让条件要求的配建内容,建成后移交政府;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结构、装修、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含智慧园区)、暖通、消防、园建绿化、人防、泛光照明、划线标识等专业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6月14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99361636.4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包括: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种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当承担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内容的单位为联合体时,则以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较低的单位的资质等级为准;当承担本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单位为联合体时,则以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较低的单位的资质等级为准。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城市道路施工的单位)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6.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8.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5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75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757-877080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欧宇旻、王宇
电 话:020-83541707、13570435126
电子邮件:389077815@qq.com
项目概况
樵九一体化战略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NH)WS0056
项目名称:樵九一体化战略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樵九一体化战略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4,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樵九一体化战略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樵九一体化战略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要求;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联系方式:0757-86293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4栋708室(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6322820
1.招标条件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招投标核准〔20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佛肇工业园内,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路线西起于瑞浦能源地块第一期北侧道路,东止于狮山工业园规划纵二路,路线全长约320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标准段路幅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
工程具体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
2.3 勘察设计周期:
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的总服务周期为6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勘察报告(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及效果图;
②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 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
③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④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及最终成果文件;
⑤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2.4.1本工程为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各均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地形测量、物探等)、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含效果图)设计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缆沟工程、电力箱变工程等专业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期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81100.00元,工程勘察费投标费率上限为0.76%;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64655.00元,工程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3.21%。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即: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具备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道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应采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06月0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招标人同期有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横向道路工程(瑞浦北侧路口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一标)勘察设计、广佛肇工业园站周边片区开发项目—纵向道路工程(广三高速至广佛肇轻轨段)(二标)勘察设计进行招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庞小姐、王先生
电 话:0757-83130918转8827或8835
电子邮箱:tyd9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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