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眼科前沿新进展,佛山爱尔举办佛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会议!
为推动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眼科护理事业的发展,促进眼科护理学术交流,由佛山市医学会主办、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承办、佛山市眼科医疗质控中心及佛山市医师协会眼科分会协办的佛山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3年眼科诊疗技术新进展培训会”于5月13日在佛山华美达酒店顺利举办。
本次学习班聚焦眼科屈光手术新进展和角膜眼表疾病及眼科临床实践,广邀名家大咖传道授业,与各地眼科护理同道进行广泛交流与深入探讨。来自珠三角医院的眼科医师及爱尔眼科医院的60余名医护精英齐聚,共享本次学术盛宴。
梁先军对参加本次学习班的所有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梁先军表示,此次学习班正是的目的是与眼科同道共同探讨,传递前沿信息,分享成功的临床经验,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医疗水平。爱尔眼科秉承“使所有人,无论贫穷富裕,都享有眼健康的权利”的服务理念,愿与眼科同道共同为人类眼健康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希望眼科同道们通过学习和交流,开阔视野,博采众长,共谋眼科护理发展的新局面。同时预祝本次学习班圆满成功!
本次大会特邀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陆强、佛山复星禅诚医院眼科主任苏颖丹、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朱敏、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总院副院长何锦贤、主任医师何锦贤、屈光手术专科主任霍敏灼为主持嘉宾,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医学博士周世有、广州爱尔眼科医院屈光科主任熊露、中山爱尔眼科医院屈中心主任吴建斌、佛山爱尔眼科医院院长梁先军、屈光手术专科主任霍敏灼、角膜眼表科科主任罗汇慧、博士许超超、角膜眼表科主治医师郭小南、角膜眼表科医师郭静纯、干眼技师何铁鸿为授课嘉宾。
各位专家就眼科专科临床培养实践、手术质量与安全管理、临床案例科研等内容进行了精彩分享,热情的与护理同道一起探讨眼科新思路、新方法,内容丰富,干货满满。
此次学术交流会的成功开展,正是建立在爱尔眼科集团充足的科教研资源、技术设备实力和专家人才优势上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育平台。何锦贤表示,今后佛山爱尔眼科医院将充分利用集团资源优势,不定期地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工作,为广东省及周边地区眼科同行诊疗水平提升贡献力量,更为爱眼人士提供更专业、更高品质的眼科诊疗服务!
1.招标条件
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112-440605-04-01-836041、2112-440605-04-05-451872、2112-440605-04-01-522149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赋能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利众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利众路以东,世海大道以南,使用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建设项目C1区的C1、C2、C3厂房,C2区的C6、C8、C9厂房及D2区的D1、D2、D3、D4、D5厂房屋面,规划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拟使用550Wp光伏组件,总容量约8.2MWp(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使用屋面面积约93707平方米,总投资约3690万元。规划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并通过并网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 3403.00 万元,其中施工费控制价3378.4万元,施工综合单价¥ 4.12 元/瓦,设计费控制价 24.60 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光伏电站设计、采购、施工、并网验收。以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的消防、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环保等项目配套设施。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须发生的清库倒运等准备性工作)、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整组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档案管理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文件。
2.6 承包方式:本项目以设计费总价包干、施工费每瓦固定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含组件)、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工程预结算编制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相关供电部门的并网验收。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①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有效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4.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建筑业资质设计类资质和须分别获得对应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单位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则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 机电或电气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
4.7.2 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月至 2023 年 04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8.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累计完成6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5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五室208)(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赋能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金科路6号中 控大厦7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57-89956975
电子邮件: 19062317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堂大街16号第三 层311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钟工
电 话: 0757-83270209
电子邮件:guangdongchengcai@126.com
1.招标条件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3〕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鹿鸣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3〕2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东起荷桂路,西至丹横路,南起桂丹西路,北至博爱路。工程施工范围整体地势较为平坦,水系发达,支干河涌为东主涌及西主涌,区域内主要通过围内支干河涌与相连的众多支涌、毛涌进行蓄洪排涝、抗旱灌溉等任务。区域内现状铁路有既有广珠铁路,位于西侧;外围道路有现状丹横路、桂丹路、荷桂路(改造中)、博爱路(改造中)。建道路共计 5 条,全长 7.80km,其中次干路 3 条,支路 2 条。其中区域内一河两岸道路共2条,道路跨东主涌桥梁4处,跨沙窖站涌桥梁1处。同时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投资约为 68767.20万元,其中估算暂定建安费约为54264.3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最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止,主要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单位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1年的缺陷责任期监理。实际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4 本项目监理费折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监理,其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报监、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本工程监理费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4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鹿鸣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编:528200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10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小姐、梁小姐
电 话:0757-86700636、86700630
电子邮件:gdyouxin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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