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弘扬改革精神 强化改革攻坚
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林克庆郭永航出席
5月15日,十二届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广州市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及推进部分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推进“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等文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林克庆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永航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秉承改革开放基因,自觉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强力攻坚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立得住的改革,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强劲动力。一要深化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合理划分相关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综合衡量预算绩效,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经费监管体系,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运转高效。二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党政领导、运转高效的医改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着力补齐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急救等方面的短板;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在穗各级各类医院协同联动,鼓励省部属医院与市区属医院通过合作共建、托管、专科联盟等形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研究型医院建设;不断深化“穗岁康”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三要深化体教融合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班—校—区—市”四级青少年体育竞赛和“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体教融合新格局,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把推进改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抓改革工作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市委改革办及各改革专项小组要进一步优化全年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完善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改革落实机制,建立“创先争优”正向激励机制,创新开展改革述职,强化改革监督,加快形成全市上下促改革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根据我局信访工作安排,现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一楼举行环境信访接访活动,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廖芸栋副局长主持当日环境信访接访工作。如有市民意愿前来信访举报,可提前拨打我局执法二科电话:020-82660500,预留个人信息预约来访。我局将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见附件)开展群众接访活动,请来访人知悉并依照遵守参加接访活动。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来访接待规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3年5月15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来访接待规范
为做好群众来访接待,特作以下规范要求。
一、来访人的规范要求
1.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实名登记。主动做好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登记。
3.手部消毒。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二、接访人的规范要求
1.接访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戴手套接触来访资料。
2.接集体访应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出现来访人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接访,改为通过线上(12345热线或12369微信公众号)方式进行信访举报。
三、接待场所的规范要求
1.人员管控。严格控制来访人数量和流动,减少集体性聚集。集体来访只允许5人及以下进入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
2.现场处置。接访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来访人实名登记、手部消毒等工作。接访大厅配备工作人员,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劝导,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场所安排。接待场所设置候访区,确保来访人等候和排队均间距1米以上。
4.环境卫生消杀。做好接访场所环境卫生,不定时清洁消毒,及时劝阻在接访场所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5-24 11: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桥路36号二三层房屋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693)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面积400.5平方米(其中二层200.25平方米、三层200.25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36号二三层房屋;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6年1个月,自2023-6-1至2029-6-30止;
免租期/基建期:1个月,自2023-6-1至2023-6-30止;
5、交易底价:7,0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15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两年按中标价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5-24 10:45-11:0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3‰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该项目如遇合作社重大建设项目(如旧改)等规划范围内,承租人须无条件搬出,以合作社通知之日终止租赁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只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5-17 09:00至2023-5-23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5-24 10:45-11: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5-24 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汤屋村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汤沛光 联系电话:1380280366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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