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白云区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珠水路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报来《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对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珠水路地块进行文物调查的函》(20230505003)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白云区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珠水路地块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合生盛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合生盛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海珠区前进路地块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海珠区前进路地块位于我市地下文物埋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地铁集团关于征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前期补偿项目(立体车架)建设方案意见的函》(穗铁建字〔2023〕567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认为该方案需进一步完善,建议按以下意见进行修改:
一、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中山纪念堂建设控制地带内,评估内容应重新调整。
二、加强该项目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现场勘探,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核实项目的车位数量,并补充相关依据。
四、完善立体停车库系统方案,包括主框架结构、载车台、传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等内容。
请按照上述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另行按程序报批。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张晓思,联系电话:389254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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