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范围拟扩大
“支持扩大粤港澳自由行游艇出入境口岸、停泊码头和活动范围,推动深港船舶安检互认、引航员资质互认和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5月16日,深圳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创新海事服务 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宣贯会”上透露,将拓展“游艇自由行”实施空间,依托前海打造粤港澳游艇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和游艇产业集聚重要承载区。
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
深圳坐拥1140平方公里海域,有260公里左右海岸线,深圳港已发展成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拥有招商西部港区、大铲湾等现代化码头的前海合作区,是深圳港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提出在前海建成海上安全示范样板,还将探索研究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部署了船舶登记材料标准化、实施船舶登记“一次办”等新型审查制度、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等任务。
同时,支持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以及在深圳市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助力前海形成航运、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的“推进与港澳跨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意见》将再造政务流程,支持海事审批服务入驻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支持港澳游艇按规定办理定期进出口岸手续,实施游艇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电台执照、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等“多证合一”,实现“一份材料、一次申请、发一本证”。
推动深港两地船舶安检互认
《意见》支持扩大粤港澳自由行游艇出入境口岸、停泊码头和活动范围,推动实现游艇“进得来、游得好”,并允许游艇所有人在其签约的深圳市游艇俱乐部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直接办理游艇登记手续。
此外,《意见》还将深化与港澳海事合作机制,协同协调海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航运要素便捷流动。比如,推动深港两地船舶安全检查标准协同,推进深港安检互认,推进深港引航员资质互认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以及支持港澳居民在港澳完成满足内地要求的培训后,参加内地相应船员考试。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申报单位需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在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曾不当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取消2023年度数字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需按照《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提供具体可考量的实质性材料。
(三)申报项目须为2023年3月31日前已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项目总投资的计算方式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该项目已完成的资金投入来计算,企业营收和税收的计算方法可以以财政年度为准。
(四)专项资金应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
(五)同一项目两年内只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获得本办法的一次扶持,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原则上每个单位(独立法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获奖奖励除外)。
(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确定扶持名单及金额明细并予以资金扶持。经专家集体审议,项目扶持金额可视当年度资金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而无需事先征得参评企业同意。
(七)申报单位须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对违背《诚信承诺书》或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三个年度的资金申报资格,对于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实名注册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的办事指南,下载《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及相关附件。
2、按申报类别顺序依次整理好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类别所需材料,根据指南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依次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由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核查后初审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和电子版(用U盘存储,文件为PDF格式)报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审核。
(三)公示。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市文广旅局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下拨。我局将资金安排计划报财务部门批准后,即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三、申报材料
1、《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材料。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尚未出具2022年审计报告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财务资料。
4、绩效目标表。
5、诚信承诺书。
6、所申报项目的文件。如获奖证书、投资文件材料、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项目进度情况以及具备佐证效果的图片和文本资料等。
7、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
8、申报单位主动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单列的企业营收、税收材料等。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本次申报工作质量和效果。
专此通知。
附件: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doc
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政策问答.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黄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38925567、389255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文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中共党员优先、持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320室。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单位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察不合格或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操作指引等规定要求执行,请报考者严格遵守。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288602。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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