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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5-18     人气:59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项目概况


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2023-002


项目名称: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约定服务生效日期之日起一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0.00元后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2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品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网上备案凭证》。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12:00:00 ,下午 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


地  址:南海区九江镇


联系方式:0757-86558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57-8123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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