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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人、自媒体小编,发布房地产广告前,这份提醒告诫书必看!

时间:2023-05-23     人气:2002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作者:
概述:大良街道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公众号对楼盘进行宣传,推文中带有“5分钟车程抵达番禺,10分钟抵达广钢新城、广州南,20分钟抵达海珠、荔湾……......

房地产广告时时见


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平台


更是房地产广告的热门投放渠道


但地理位置、交通距离等房地产广告常见的描述


却容易构成《广告法》所规定的的违法情形


房地产广告有哪些常见违法情形?


一起来学习典型案例


避免误触法律红线!


房地产广告宣传项目位置


不得使用到达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来表示


案例一


大良街道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公众号对楼盘进行宣传,推文中带有“5分钟车程抵达番禺,10分钟抵达广钢新城、广州南,20分钟抵达海珠、荔湾……”、“5分钟到广钢,10分钟到海珠,30分钟到珠江新城”等内容,当事人发布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相关规定,大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龙江某市场推广宣传公司受客户委托,在其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关于楼盘推销的推文,该推文发布有“位于五大产业园区黄金C位 5-10分钟车程……”“4铁6轨交通圈 坐享资产升值加速度”“坐享地铁、城轨价值双加持……资本增值速度无可比拟”“……生活、居住价值高企,未来升值空间无限”等广告内容。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未严格审核广告内容,发布的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龙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没收广告费、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发布房地产广告需在宣传页面


标明房地产的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


案例一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互联网监测平台检测的违法线索发现,伦教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公众号对楼盘进行宣传时,未清楚标明楼盘的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经查,该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案例二


陈村市场监管对辖区内某房地产营销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公众号对商品楼进行宣传时,存在“低总价 高收益 优质投资首选”、“房价对比于陈村乘坐广州地铁7号线,15分钟可直达的XXX与XXX相比,租金相差无几,故性价比及回报率也更高”等字样,并且该文章未标注楼盘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号,违反了《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陈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法律法规知多D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规定发布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房地产广告相关从业者


在工作中要主动规避广告发布风险


请收下这份房地产广告发布


提醒告诫书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提醒告诫书


为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规定,对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作出提醒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得借国家重大活动名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或者发布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违法广告。


二、房地产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房地产广告宣传不得混淆、模糊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和房屋功能用途,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五)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六)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七)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五、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房地产广告内容中所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等,应当真实、准 确,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六、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用地图表示地理位置的,应该使用测绘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图为基准,按比例表示,不得通过隐匿街区、错标参照物、调整比例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七、房地产广告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不以虚假价格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八、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一)开发企业名称;(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三) 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


全区各房地产经营单位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自查,对本单位制作发布的房地产广告逐一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畅通 12315、12345 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宣传行为。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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