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线办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加强建设工地管线保护工作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线的保护,监督重大项目管线安全,近日,市管线办、市地下管线建设事务中心组织越秀区住建局、相关权属单位等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越秀区在建市政项目周边既有管线施工保护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现场)
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孖鱼岗涌片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六马路站、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流花路站附属工程IV号出入口3个项目进行联合检查,重点督查项目在管线系统会签、施工前管线安全交底和保护协议签订、管线标识布置等多方面管线保护落实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强调,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广州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肩负起地下管线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有关路段及地块项目的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做好管线会签和施工详查,把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作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抓手。

6月1日下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走进越秀区大塘街小区,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城管工作人员一改平日里执法办案时认真严肃的形象,笑容可掬地走进孩子们中间,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长和孩子们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游戏互动、现场问答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增进社区居民对城市城管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城管工作人员还积极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做文明城市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活动最后,城管工作人员还向家长和孩子们发放了宣传小礼品。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增强了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提升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打造和谐文明的社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采购2023年首批监测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广州市荔湾区内的以下5项监测任务(详见附件1)。
1.两家污水厂常规监测;
2.21家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3.地表水重金属项目(含采样)监测;
4.地表水硝酸盐氮项目(送样)监测;
5.农村水环境两个断面流量监测(二至四季度各一次)。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须于完成现场采样监测15天内,向服务采购方提供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格(复印件)的纸质版及电子文件,以及现场采样照片等相关资料。
三、服务费用
本次监测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内。按实际完成监测任务的数量,以完成采购程序确定的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报价为标准,计算服务费用。
四、本公告公示以及报名期限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以及报名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检验检测资质、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
5.除第5项监测任务以外,其他四项监测任务不接受缺项报名。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通过邮寄快递(地址:广州市芳村大道东98号)的方式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 原件1份(附件3);
3.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只需相关项目页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021至2023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以“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app.gdeei.cn/hjjc/epa1/Manager/Login.aspx)”上传报告为统计依据。需同时提供2022年内完成的同类型监测报告各2份(含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格、现场采样图片) 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价材料(加盖公章)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七、服务供应商选定办法
1、从提交申请并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中选取1家检测结构承担本次服务,第5项任务可单独选取1家检测机构承担。
2、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次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分由服务价格评分、服务能力评分和服务响应度评分组成。
(1)服务价格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价格最低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2)服务能力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2021至2023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数量最多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数量最多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3)服务响应评分
以“立白大厦”为原点,计算各报名机构与此的直线距离,从短到长进行排序,距离最短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距离最短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2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八、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9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76822
邮箱:lwems@163.com
九、其他事项
报名的服务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近三年曾被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本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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