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召开专家咨询会推进广州典型地貌区域地下水、土壤新污染物综合监测工作
2023-06-05 11:5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称“广州站”)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广州典型地貌区域地下水、土壤及地下水新型污染物综合监测项目》(下称“该项目”)监测工作。该项目拟结合“十三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情况,选取广州市典型地貌,通过开展地下水、土壤协同监测,对广州市“十四五”以来地下水特征环境质量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为广州市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2023年5月29日下午,广州站在广州市组织召开项目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及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4位资深专家及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专家组听取了项目组关于实施方案、工作思路等情况汇报,经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合理,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广州市地下水新污染物监测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下一步,广州站将在国家、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对标先进,高质量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探索土壤-地下水协同监测方法,为地下水新污染物污染防治夯实数据基础,提升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水平,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广州监测中心站组织召开项目专家咨询会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采购2023年首批监测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广州市荔湾区内的以下5项监测任务(详见附件1)。
1.两家污水厂常规监测;
2.21家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3.地表水重金属项目(含采样)监测;
4.地表水硝酸盐氮项目(送样)监测;
5.农村水环境两个断面流量监测(二至四季度各一次)。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须于完成现场采样监测15天内,向服务采购方提供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格(复印件)的纸质版及电子文件,以及现场采样照片等相关资料。
三、服务费用
本次监测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内。按实际完成监测任务的数量,以完成采购程序确定的受委托检测机构的报价为标准,计算服务费用。
四、本公告公示以及报名期限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以及报名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检验检测资质、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
5.除第5项监测任务以外,其他四项监测任务不接受缺项报名。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通过邮寄快递(地址:广州市芳村大道东98号)的方式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 原件1份(附件3);
3.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只需相关项目页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021至2023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以“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app.gdeei.cn/hjjc/epa1/Manager/Login.aspx)”上传报告为统计依据。需同时提供2022年内完成的同类型监测报告各2份(含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格、现场采样图片) 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价材料(加盖公章)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七、服务供应商选定办法
1、从提交申请并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中选取1家检测结构承担本次服务,第5项任务可单独选取1家检测机构承担。
2、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次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分由服务价格评分、服务能力评分和服务响应度评分组成。
(1)服务价格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价格最低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2)服务能力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2021至2023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数量最多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数量最多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3)服务响应评分
以“立白大厦”为原点,计算各报名机构与此的直线距离,从短到长进行排序,距离最短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距离最短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20%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八、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9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76822
邮箱:lwems@163.com
九、其他事项
报名的服务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近三年曾被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本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
2023年6月5日
为加强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推广力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6月2日上午,市农监所组织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60余名技术人员参加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田凤副主任主讲的《学习贯彻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培训重点讲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就相关常见问题、快速检测相关规定等释疑解惑。
本次培训是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市法宣办有关要求,面向基层抓好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的一大举措。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法治意识和监管能力。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