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关于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2002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穗民案〔2023〕90号
雷建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五社联动”在我市“老养残”家庭服务中作用的建议》(第20232002号)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及团市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期间多次与领衔代表沟通,于5月25日上午召开了办理座谈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针对我市进一步发挥“五社联动”在我市“老养残”家庭服务中的作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完善“老养残”家庭服务保障体系,乃至残疾人群体福祉保障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和残疾人服务保障的部署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五社联动”在“老养残”家庭服务中的作用,着力解决“老养残”家庭困难,不断提升我市养老和残疾人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进一步发挥在“老养残”家庭服务领域组织协调作用
市民政局推动建立和深化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建设,积极解决基层组织动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制订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引,调整赋予居(村)委会指挥、调度、协调的功能,由居(村)委会整合社区多方力量,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据统计,全市各村(居)共推选楼组长50825人,村(居)民户代表539.9万人。同步建立组织动员村(居)级微信群2817个,楼组级微信群50825个。纵向联通“镇(街)—社区(村)—网格—楼组长—村居民户代表—全体村(居)民”,横向联接社区社会组织、小区业委会、志愿者队伍、派出所、社区卫生站、企事业单位等社区多元治理力量,建立居民需求(问题)发现、上报、解决、反馈工作机制,实现基层各类资源和力量的统筹调配,发挥在“老养残”家庭服务领域组织协调作用。
二、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等举措,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事业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积极搭建社会组织助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社会组织助残服务资源整合,拓宽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渠道。一直以来,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持续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助残服务类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残障人士的技能培训和就业、环境无障碍、社会融入、家庭支持、社会融入等公益服务。2023年初,新修订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新增的社区治理类项目,进一步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社区(村)存在的服务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符合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或活动。
市残联出台《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广州市康园工疗机构及工疗人员资助标准实施办法》《广州市康园工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我市日间托养机构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工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残疾人家庭的托养需求,缓解了“老养残”家庭成年残疾子女的日间托养和寄宿托养问题。
三、积极搭建“老养残”家庭服务专职社工、社区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平台
市民政局全面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在全市建立176个“双百工程”镇(街)社工站、2807个村(居)社工点,实现全市镇(街)社工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100%覆盖。开展广州社工“红棉守护”行动,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一人一档”服务台账并定期跟进服务。畅通236条广州社工“红棉守护”热线,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情绪疏导、信息咨询、困难救助、紧急支援等服务。社工积极发挥“五社联动”作用,通过整合社区志愿服务资源,为“老养残”家庭搭建社会支持网络,调动社区慈善资源、启动社区基金为“老养残”家庭提供物质帮扶,缓解经济困境。优化社工站管理,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方案,强化对社工的督导支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社工开展助老、助残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强化“老养残”家庭社工服务工作指导,提升社工服务能力和水平。配合残联部门摸清“老养残”家庭底数和服务需求,以便实现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和支持已完善托养残疾人登记手续和经营范围的民办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尽力满足“老养残”家庭的托养服务需求。搭建“区综合体—街镇颐康中心—村居活动站点”三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平台,目前广州市每个街镇已建有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已有超过半数以上的村居建有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并持续加快建设尽快实现村居全覆盖,不断为“老养残”家庭增加日间托养等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市残联大力推进托养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一是充分挖掘康园工疗服务机构潜力,提升社区托养功能范围。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建成康园工疗站点187个,日平均服务4100多名残疾人,为社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日间托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文体娱乐及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减轻残疾家庭和社会负担。2021年市残联启动提升现有社区康园工疗站服务品质行动,全市康园工疗机构服务升级试点,在现有市康园工疗机构运营基础之上,打造2.0版康园工疗机构。升级后的2.0版康园工疗站将为残疾学员提供升级版的职业训练、辅助性就业训练和日间全托管(中午在工疗站午餐、午休,不回家)等服务。尝试开展临时(短期)寄宿托养服务,使残疾学员家长获得喘息机会,在临时寄宿托养期间解放身体,放松心情,调节情绪。二是积极拓宽残疾人寄宿托养渠道,解决“老养残”家庭成年残疾人子女寄宿托养难题。2022年启动《广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新《办法》打破原先对于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资助的局限,改为对接受寄宿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给予托养资助补贴,扩大了可申请的范围,直接对寄宿托养残疾人的补贴也更直接,更符合残疾群体意愿。三是加快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星安居工程)位于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已于2021年12 月6日破土动工,预计2024年11月竣工。该项目是为解决广州市自闭症、中重度智力及肢体障碍残疾人集中托养需求的广州市重点民生项目。
四、为“老养残”家庭志愿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市民政局推动出台《广州市志愿服务规定》,推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团体根据自身优势和城乡社区服务对象的需求,在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发设计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加大对“老养残”家庭志愿服务发展的制度保障。指导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加强广州公益时间志愿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广,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包括“老养残”家庭志愿服务在内的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团市委擦亮“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工作品牌,完善养老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养老志愿服务“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建设,强化“城中村”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培育。一是依托志愿驿站开展常态化服务,依托全市11个区共63间志愿驿站,开展常态化养老志愿服务。二是深入社区上门开展服务,通过“青年志愿者一长者”结对的方式,前往社区、老人院等地定期为高龄困境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心理抚慰、疫情防控等服务,如开展“妈妈私房菜”、“慢时光”长者关怀计划、“居家安全”项目等。开展广州“健康直通车”健康志愿服务项目,为广州对口帮扶地区和广州涉农区老年人群体开展综合义诊、体检筛查、讲座培训等志愿服务推动广州市优质医疗资源向涉农区老龄群体倾斜。三是开展2022年广州城中村治理志愿服务项目征集交流活动,共面向全市征集为老志愿服务项目10个,评审出5个重点培育的为老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项目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加强对广州城中村老龄群体的关爱。四是加强养老志愿服务阵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全市63间志愿驿站设立为老志愿服务岗,为参与养老志愿服务提供常态化场所,并与周边多个社区共建为老服务阵地。通过省“i 志愿”平台及广州“志愿时”平台专门设置的“为老服务”专区,为老龄志愿服务活动报名、志愿时登记、志愿服务保险等专项工作提供统一平台。
五、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推进“老养残”家庭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功能作用,依托社区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推动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搭建社区资源募捐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五社联动”在我市“老养残”家庭服务中的作用,保障“老养残”家庭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一是大力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发展,支持慈善组织为社区群众提供多元化、精细化的慈善服务。2019年起,持续出台《社区慈善基金合作服务指引(试行)》等系列鼓励和促进社区慈善基金政策举措文件,为全市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提供设立咨询、专业支持等服务,推动广州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和运营,建立起社区募捐长效机制。二是大力推进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强调全市依托各镇(街)社工站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组织,积极打造以社区为纽带、慈善公益为核心、志愿服务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社区慈善和志愿服务平台。目前,全市176个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已全部成立,实现了镇(街)100%全覆盖,广州初步搭建起以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为核心、以社区为主阵地的社区慈善工作体系,推动公益慈善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将进一步发挥社区“两委”在“老养残”家庭服务领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事业,不断完善“老养残”家庭服务专职社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平台,持续整合志愿服务、社区慈善基金和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等资源,完善老龄志愿者队伍培育链条,推动老龄志愿服务阵地对接共建,扎实推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通过“五社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调动社区各项资源,推动老龄志愿服务项目更贴近群众需求,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开展慈善事业,切实地深入基层,解决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切的问题,积极保障“老养残”家庭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和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为深入了解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开展情况,6月1日至2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启新组织广州、清远地区8家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到太平镇开展“百千万工程”调研,并指导广东在校大学生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调研组实地考察三和洞古村楼、太平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龙塘村雷公围候车亭项目及鹅公带水库至毛崀村灌渠“三面光”工程,了解太平镇历史文化底蕴及驻镇帮镇扶村组团单位自筹资金支持建设的“急难愁盼”项目落实情况,前往太平镇白莲村慰问当地退役军人,给他们送上粽子、油、米、面、牛奶及电风扇、电火锅等慰问品,提早送去端午祝福,并叮嘱他们要做好防暑防晒及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工作。
6月2日上午,调研组与军创企业家、镇领导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围绕产业、就业及消费帮扶工作开展座谈交流,8位军创企业家结合自身创业历程,针对当地资源禀赋,积极为太平镇乡村振兴和开展“百千万工程”建言献策,把脉谋篇。
李启新指出,“百千万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对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更多的广州军创企业家前来太平镇参加“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技术培训、生态种养、代养代销,帮扶广大农户增收致富,有力助推“百千万工程”取得扎实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薄弱环节在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太平镇要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引进和发展产业,积极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召开对口帮扶太平镇乡村振兴暨“百千万工程”座谈会议
给当地退役军人送上慰问物资
考察毛崀村灌渠“三面光”工程
指导广东在校大学生开展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
慰问太平镇白莲村退役军人
金花街道拟采购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谨邀相关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金花街道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2023年6月23日-2024年6月22日)。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意见。
(三)参与处理街道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协助街道草拟、修改、审查完善各类以街道名义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书、询比(询价)公告等,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公平性意见。
(五)协助街道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针对街道涉及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事务方面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为街道行政执法案件做法制审核。
(六)协助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八)对街道日常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九)定期或不定期到单位进行案件分析讨论。
(十)每周委派法律顾问到单位驻点办公一天。
(十一)办理街道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一)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二)对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须当场提供法律意见。
三、投标人须知
(一)服务年限:2023年6月23日-2024年6月22日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含税),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过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料提交
(一)资料的构成
1.报价文件;
2.为我街道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方案;
3.法律服务机构的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4.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资料;
5.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执业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情况。
(二)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资料提交的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截止。
(四)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西华路金花直街11号1楼),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1087858(工作日 09:00-12:00、14:00-18:00 )。
(五)递交方式: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须骑缝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六、确定法律顾问的方式
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报价及其他材料来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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