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股份合作经济社中步后便园地块网上交易失败公告
本项目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公开竞租,于2023年5月19日11时06分54秒由潘增荣以45720元网拍成交,根据本项目竞投须知第7.2条内容,竞投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租单位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5日中标人潘增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村委会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故本次交易失败,由招租方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特此公告。
招租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15627783352;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资产处置平台),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6月6日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T-2303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奇槎社区保洁、绿化服务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09,701.07元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709,701.07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奇槎社区保洁、绿化服务一体化项目,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分支机构前来投标的认定情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要求进行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法:1、获取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招标文件费:300元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缴纳采购文件费的缴款凭证。(采购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注:该账号只用于采购文件费收取,切勿存入其他用途的费用。】④款项来源:GZT-230315采购文件费)
3、代理机构可提供采购文件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09: 3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二号楼565室(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止。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_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chancheng.gov.cn)、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zec.com/)网站发布。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57331
邮编:5282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联系人:卢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86259667
传真:0757-86368680
邮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86259667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作内容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主体新建、电气安装、室外部分等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书。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8029.01元,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3022899.56元(前期费用包含设计费:50000.00元,预算编制费:5500.00元,预算审核费用:7913.00元,监理费以工程中标价为计价依据,下浮10%进行计算收取,招标代理费以工程中标价为计价依据,并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开标完毕后一次性支付,该项费用不纳入本工程结算)。
2.3 计划工期:于2023年7月11日起开始施工,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完成地下室建设,2023年11月8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总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含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基坑支护及旧建筑物拆除等费用事项。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付款方式:(1)完成地下1层,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2)完成工程主体,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完毕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97%(含进度款);(3)余下工程款(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30天内付清;(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或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6)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设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3.3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 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 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 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 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 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 具的生效文件 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 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4.1、时间:请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2023年6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地点: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2号雅居乐雍景园西127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马先生 13760965968)
4.3、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登记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4)提供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外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别建造师注册证、B 证、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备注: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 A4 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名称公司公章。
售价(元):500.00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超过法定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6.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8号403。
6.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开标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
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评标办法
7.1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内张贴公示。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 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 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 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 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梁先生 |
电 话: | 0757-87318271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2号雅居乐雍景园西127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电 话: | 1376096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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