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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南山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

时间:2023-06-18     人气:1411     来源:绿韵南山     作者:
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水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15〕125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山镇实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水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15〕125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山镇实际,现就南山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可接受转学插班名额:



二、转学插班原则


1.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控制班额,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不接受插班。


2.不受理南山镇内公办小学在读学生的转学申请。


3.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4.每个学生只能报读其中一所公办小学,如果同时报读两所公办小学及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以及南山镇公办小学在职教师的子女。(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类别学生最终的资格确认,需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所提供名单为准,在职教师子女名单由学校提交南山教育指导中心审核。)


2.三水区南山镇户籍学生;


3.佛山市内非南山镇户籍生;


佛山市非南山镇户籍生在我镇申请插班入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南山镇户籍的;


(2)三水区非南山镇户籍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南山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学生父(母)在南山镇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南山镇获得8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4)学生父(母)在南山镇工作并在我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需连续到为小孩申请入学当月)。


4.政策性借读生


父(母)持有三水区南山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符合附件2《南山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所列17类条件之一者。


5.“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上级部门会下发审核公示通过的名单到镇教育指导中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周二)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带备报名材料到有学位的小学报名,只能选择报读一所学校。


五、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一)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3.《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二)南山镇户籍生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3.《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三)三水区非南山镇户籍生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原学校公章);


3.《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学生父(母)是南山镇户籍的,提供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镇已获得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3)父(母)在我镇工作并在我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需连续到为小孩申请入学当月)。


(四)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生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原学校公章);


3.《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学生父(母)是南山镇户籍的,提供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在我镇工作并在我镇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我镇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3)父(母)在我镇工作并在我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需连续到为小孩申请入学当月)。


(五)政策性借读生


1.学生父母都非佛山市户籍的,父(母)必须提交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南山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4.《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5.对照附件2《南山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提供证明材料。


(六)“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等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报读学生页,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3.《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六、录取规则


1.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下次序录取:①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②南山镇户籍生→③三水区非南山镇户籍生→④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生→⑤政策性借读生→⑥“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等。


2.如果同一条件报读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符合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的,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再录取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和南山镇公办小学在职教师的子女。


(2)同属南山镇户籍生,南山镇出生入户籍比转户籍优先;同属转户籍,转户到我镇时间早的优先。


(3)同属佛山市非南山镇户籍生,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①父(母)是南山镇户籍优先;


②区户籍内学生比区户籍外学生优先;


③比较学生父(母)在南山镇购买房产时间,购买时间长者优先;


④比较学生父(母)在南山镇缴纳社保的年限,年限长者优先。


(4)政策性借读生按照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①优抚群体类、引进人才类;


②投资贡献类、境外群体类;


③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类;


④社保类。(该类学生录取顺序是比较父(母)一方在南山镇缴纳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七、结果公布


2023年6月29日在“绿韵南山”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八、重要提示


1.由于学位有限,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插班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的家长做好小孩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咨询电话:南山镇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57-87210216 ;迳口中心小学咨询电话:0757-87219170 ;六和小学咨询电话:0757-87211406。


2.三水区所有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均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


1.《南山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2.《南山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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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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