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中新镇乌石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 项目编号:JG2023-326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2023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44.60310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申请人声明(二)、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2023年7月1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9日 11时0分 - 2023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办学校普通批次第二阶段第二轮招生
志愿填报时间为
6月19日9:00-6月20日12:00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普通批次第二阶段第一轮录取已经完成。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数量情况,现开放第二轮志愿填报,尚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均可在本轮填报志愿。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自愿为孩子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进行报读。
公办初中普通批次第二阶段第二轮
招生计划一览表
说明:根据公办初中普通批次第二阶段第一轮招生志愿填报情况,除一中附中需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外,其余公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均按志愿直接录取。
公办小学普通批次第二阶段第二轮
招生计划一览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志愿填报需要在系统内进行
以下为志愿填报操作指引
以下界面为操作示意图
步骤一: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23年招生】中选择【公办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相关消息通知均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推送)。
步骤二:填报志愿
1.进入报名模块后,点击学生姓名,即可开始志愿填报。(注意:未到志愿填报时间,点击学生姓名只显示报名信息页)
2.在“志愿填报”中选择符合条件的所属镇(街道)公办学校志愿,提交志愿结果。
步骤三:等待录取结果
1.当报名人数少于所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
2.当报名人数超过所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时,将进行摇号录取。摇号录取公告将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3.本轮录取完毕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88282386、88282343
荷城街道教育服务部:88889548、88883048
杨和镇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镇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镇教育服务部:88843828
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内外墙装饰及楼顶补漏工程
补充公告(二)
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内外墙装饰及楼顶补漏工程【项目编号:JG2023-3146】于2023年06月1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于2023年06月16日发布补充公告。招标人现对2023年06月16日发布的补充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相关描述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一、对补充公告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补充公告的原文 |
现文 |
1 |
第五条第3点 |
3、最高投标限价为: 7841187.91元(其中:装饰装修6711512.48元,防水工程1129675.43元)。 |
3、最高投标限价为: 7841187.91元(其中:装饰装修6711512.48元,占85.59%;防水工程1129675.43元,占14.41%)。 |
2 |
第九条第4点 |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2)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2)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3 |
第九条第6点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4 |
第九条第7点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7、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5 |
第九条第9点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单位承接装修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防水工程施工)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装修工程施工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补充公告第一项“对招标公告的修改”第9点“新增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工作协议(见补充公告第一项“对招标公告的修改”第9点“新增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装修工程施工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本补充公告(二)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主办方盖章、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
6 |
第九条第10点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7 |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补充公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本补充公告(二)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二、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的原文 |
现文 |
一、第一章 投标须知 |
|||
1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841187.91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7841187.91元(其中:装饰装修6711512.48元,占85.59%;防水工程1129675.43元,占14.41%)。 |
2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11.2.2(12)、(13)、(14) |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4)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
1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的第10点 |
审查项目: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单位承接装修工程施工、1家单位承接防水工程施工)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装修工程施工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补充公告第一项“对招标公告的修改”第9点“新增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工作协议(见补充公告第一项“对招标公告的修改”第9点“新增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须审查的资料:补充公告第一项“对招标公告的修改”第9点“新增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审查项目: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须审查的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
2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的第11点 |
审查项目: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须审查的资料: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审查项目: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中的在册人员 须审查的资料: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3 |
新增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8 |
/ |
8、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各项评分内容仅按联合体主办方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的,则以本补充公告(二)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9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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