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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6-22     人气:101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项目概况


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3016


项目名称: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类别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或另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供应商,则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供应商,则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到的产品如属于应具备“3C”认证等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等),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产品均具有3C认证证书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如有要求供应商澄清时供应商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s://www.gdxlzb.com)。


6.供应商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所属行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对应采购包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进行划型。


7.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参加开启会议,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纸质响应文件提前到达开启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31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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