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湾隧道无杆自由流收费研究
- 项目名称:海珠湾隧道无杆自由流收费研究
- 项目编号:JG2023-471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2023年9月13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7.5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1项交通类科研业绩。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如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对应工作内容的,需补充体现对应工作内容的研究成果文件作为证明资料。②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合同关键页是指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工作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6.2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签字盖章要求: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②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封面、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投标人”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③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3)其他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7.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7.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暂无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 9时0分 - 2023年9月1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3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 8时45分 - 2023年9月13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 项目名称:竹山路道路及周边附属配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72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22.8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 风景园林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9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3.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四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二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第八条和《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单位提供)》第四条和《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提供)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为无效标。 3.14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14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燕岭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燕岭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662)招标公告于2023年8月19日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全部统一修改) |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燕岭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燕岭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投标报价表-投标总价 |
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暂列金额 元) |
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
其他项目费(元):260,072.71 其中暂列金额(元):63,103.35 (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如下表) |
其他项目费(元):260,072.71 其中暂列金额(元):63,103.35 其中暂估价(元):23,200.00 (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如下表) (各专业工程暂估价如下表)。 |
二、充发布本项日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三、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单位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单位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 8 月 23 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