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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18号西侧农用地租赁公告

时间:2024-06-07     人气:104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18号西侧农用地租赁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18号西侧农用地租赁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注:(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1.资产类型及面积:租赁土地总面积29.87亩(其中16.55亩仅作农用地及农业种植使用;9.49亩属电力线廊道控制范围,仅种植蔬菜类作物及普通低矮植物,日常使用须接受供电部门的监督,如供电部门开发使用,需无条件配合电力建设;0.49亩属水田范围,仅限种植水稻、玉米、红薯、芋头等粮食作物;3.34亩属水田及电力线廊道控制范围,仅限种植水稻、玉米、红薯、芋头等粮食作物,日常使用须接受供电部门的监督,如供电部门开发使用,需无条件配合电力建设)。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纳后使用原则,每年缴交一次。竞得人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交2024年度的土地租金;往后每年的租金须于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


4.租金递增情况:标的物租赁期内土地租金分7个周期计算,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3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


5.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土地用途及具体使用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国家最新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进行3.83亩水田范围的耕作种植,不得在3.83亩水田范围内作任何形式的水泥硬底化建设;在其他租赁土地范围内可按需、合理建设机耕路,但机耕路实际路面宽度不得大于6米;


(2)竞得人不得对租赁土地做任何形式的工业用途,禁止事项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禁止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及其他改变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禁止搭建棚舍养殖禽畜、蛙类、昆虫类;每年闲置、撂荒耕地(3.83亩水田范围)的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树木、挖塘养鱼等一切耕地非粮化行为。


(3)竞得人如需对租赁土地进行围蔽的必须使用通透式围蔽。


7.其他:


(1)如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过程中出现违法用地行为被自然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农业管理等部门作出处罚的,视作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竞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已收取的土地租金。同时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复绿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为止。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还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2)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可将租赁土地转租或分租,竞得人不得改变租赁土地的性质,不得以转租、转让、转包或以合作、联营等方式改变租赁土地的实际承包者(包括部分改变的),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租赁土地,竞得人所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


(2)租赁土地的交付条件为按现状交付,竞得人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已对租赁土地及周边现状(包括位置、面积、生产设施现状等)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对租赁土地及周边现状同意并确认的前提下,同意按现状承租。


(3)出租方如有计划开发使用上述租赁土地范围内全部或部分的,须在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通知时限内无条件清场退出。如当年使用时间不足半年的,退还当年全部租金,当年使用时间超过半年的,退还当年六个月租金,并返还竞得人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除上述补偿外出租方不再对竞得人作任何其他补偿。


(4)如租赁土地遇到政府征收,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竞得人须自收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撤场,土地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如竞得人对有关补偿有争议的,应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解决,但竞得人不得继续占用,否则,竞得人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当年租金的两倍计付土地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管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如租赁期内租赁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严格按资产交易办法重新上平台公开交易。若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该部分土地需重新公开交易,其余仍为农用地的部分继续执行合同,出租方及竞得人据此签订补充合同以重新明确农用地出租范围。因前述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的,出租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租。


2、本次土地租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不接受自然人竞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竞投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农用地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及获取租赁文件


1.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jtzcjyxx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陆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租赁文件中第三章“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各竞投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注:交易保证金交纳详见租赁文件 第三章 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与退回”)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5:0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9: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意向人可自行联系招租人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44888


2.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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